特地農業區耕地承租人優先購買權

作者: pqpq0313 (看不清的雙眼)   2017-09-18 20:22:26
如題 土地為特定農業區
假設甲有塊土地是特定農業區
但是有設定抵押權給銀行
那法拍了話,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的次序高於共有人
那承租人的身分在法律上怎麼弄是合法的呢?
是寫小地主大佃農還是要到農會寫制式的承租合約?
如果承租人與甲是父子關係可以如何寫?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09-18 20:34:00
建地才有承租人優先購買權,而且是"租地蓋屋的那種"租地蓋屋,就有地上權的形成除非你的農地租約是三七五,有特別法保障那若你租的是區分共有,且有分作實際範圍那你要走土地法107,也要看租約是不是走土地法承租的所以老一輩的人自從耕者有其田之後,對於租約向來都是非常排斥的.....另外,現在是在鑽法律漏洞嗎???虛造承租事實???
作者: yufat (barca)   2017-09-18 22:43:00
如果多人共有 而共有人之一去設定抵押權 應該請求分割或裁判分割 若銀行同意分割或參加裁判分割 分割完就沒有優先承買問題 只有甲分得部分會被拍賣 想要那塊土地誰都可以買 應該是這樣……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7-09-19 20:10:00
你不要去鑽法律漏洞,銀行比你更聰明,在借款時就會要求所有權人簽訂無租賃切結書了。偽造租賃契約書,會搞到父子吃上刑事官司。
作者: pk0943 (.)   2017-09-19 23:16:00
若89年1月27日前就有租賃關係,可向公所申請三七五租約訂立登記若公所准了,恭喜,你就有一張類似公證的合法書面租約了而且公所會囑託地所在土地登記謄本上註記「有三七五租約」
作者: Firenzea (firenzea)   2017-09-20 09:04:00
真的是租?我也有親朋好友在鄉下務農 耕家裡田還沒看過父子間訂租賃契約的
作者: pk0943 (.)   2017-09-20 09:53:00
父子間訂立租賃契約不一定就是通謀虛偽。還是要就契約成立的要件,事實去檢討。若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在民國89年1月27日前訂立農地契約,承租人有耕作繳租事實,就是375租約。
作者: Firenzea (firenzea)   2017-09-20 13:34:00
因為這種事極少見啊 舉例來說好了住家裡多的房子也很少有人跟家裡訂租約的嗎? 這很少見吧嗎是多打的~刪掉
作者: pqpq0313 (看不清的雙眼)   2017-09-21 09:42:00
我想製造一個承租的事實,一分地一年行情租金是5000,這塊地是前地主貸款的 我爸買完地,前地主沒塗銷,錢已經付完了,結果抵押權沒塗銷變成有可能會被法拍 ,我當吃虧想用法拍價再買回來,事實的承租有不合法嗎?我可以付租金啊。那如果除了375租約還有其他公證的租約嗎?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9-21 11:45:00
土地的承租人沒有優先承買權不過你是耕地107有,但你訂約如果已經強制執行或很近被打掉機會很高,但這土地有這麼熱門?通常是無人應買除非要市地重劃/徵收或地目編更等等才會有人去標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09-21 15:12:00
笑死了.....沒聽過買土地的,還不看他項權利了怎會不知道有抵押登記? 誰登記抵押不是一查就有再者,若是已明知有抵押登記,會有可能買市價土地嗎???還是根本賤價購買含抵押登記土地,然後想把抵押塗銷弄掉?前地主若貸款已經付完,該抵押權擔保的債權不就ending?銀行/信合社要拿"什麼名義去執行拍賣??要是今天貸款已經付清,還沒拿清到清償證明,那應該是打抵押權塗銷登記訴訟吧....
作者: pk0943 (.)   2017-09-21 18:06:00
375就去公所申請看看阿,免規費,公所若真的用形式審查核准,你就賺到了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9-21 20:24:00
沒有賺到,沒看過老爸地主兒子佃農的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09-22 11:28:00
笑死了,375這種惡法租約現在還有膽量走形式審查???不知道這租約,可是會搶走 1/3土地所有權的嗎?? ^_^
作者: pqpq0313 (看不清的雙眼)   2017-09-22 18:51:00
如果貸款付清就不會上來問這個了,鄉下很多老人家買土地是直接付清的,板上很多都是年輕人,高知識份子,做事當然一板一眼,但是年過70那輩的真的比較古意,有幹代書的應該都有遇過這種案例。
作者: yesohya   2017-09-22 19:32:00
重點是 遇事要用合法的方式解決問題解決不了要甘願停損而不是去製造更大的問題 然後出更大的事再覺得自己冤第一次是不懂 妳可以怨天尤人 第二次....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09-22 23:08:00
老一輩的會找代書,代書會看土地謄本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9-23 01:26:00
有進步給推,至少第二次有上來問,如果聽得進去我說的
作者: pk0943 (.)   2017-09-23 18:26:00
375若是實質審查,應該一大堆375租約都要註銷...撇除375租約,縱使是現在才訂約,就是一般農地租約,原po願意繳地租,地主也同意出租,何以租賃關係不成立?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09-23 18:43:00
訂約跟續約是兩回事....況且誰跟你講形式審查?要不要去看一下母法???各級法院一堆三七五被地主告上法庭終止租約,沒看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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