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t (Time to Change!)
2017-10-11 15:25:26請教關於連帶保證人的問題。情況是這樣
A向農會以農地抵押借了一筆錢,找B擔任連帶保證人。
現在A、B鬧翻,B不願意再當連帶保證人,想趁借款還不多的時候結束自保。
目前借款金額小於農地市值,且A、B名下各自有農地。
在A不願意也無現金可還本息下,
1. B是否可以請農會直接當違約,將抵押的農地拿去拍賣,來逼A處理?
還是農會可以自行選擇先由B的薪水開始扣,而不處理抵押品?
2. 若從農地拍賣後還不足夠還欠款,是否會由A名下其他土地開始追討? 還是差額就找B
要?
3. B是否有其他自保方式?
先感謝回覆的朋友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17-10-11 15:41:001.2.不行。3.求神拜佛a會把貸款繳完。先去Google什麼是連帶保證人。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10-11 16:07:00在說三小自保?? 自己不是都講 "土地價值>剩餘借款"要注意的是會不會繼續貸款比較實際吧...
作者:
mechman (莫忘初衷)
2017-10-11 17:55:00在下拙見,若A未依約還款,農會可自行決定要先對A或先對B或是先拍賣農地求償。若是B代A償還借款,B可以主張民法749承受農會之債權並對A求償。
作者:
yufat (barca)
2017-10-11 21:48:00都連帶保證1000萬了是要怎麼自保@@ 連帶保證還給你停損那債權人的權利不用保障嗎 他其他土地若沒處分或脫產可能還是能足額清償
不過實務上,一般保證人都會被做手腳變成連帶保證人所以 做了保 就死定了 就算當初是有限保證都會莫名其妙 先訴抗辯權莫名消失 變成連帶保證人現實多險惡,從保證人這點就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