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共有土地之優先承購權

作者: sunkissed (寧與靜)   2017-12-11 17:25:15
家中有一共有A土地,甲占3/4,乙占1/4
前幾年 甲 在未告知的情況下,出售共有地給 丙
隔月 丙 又將共有地轉售給 丁 套利
兩次轉賣 乙 皆不知情.....
問題:
1.乙是否可以請求優先購買權之損害賠償?
乙持分只占1/4,而土地法34-1上載道:
"但其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其人數不予計算。"
所以擁有3/4的甲 與後來的 丙,賣土地可以不用通知乙嗎?
2.甲乙居住隔壁,甲、丙可以用"公告"方式再進行買賣嗎?
甲乙是親戚,甲丙是友人
3.倘若乙可以請求賠償,是該向甲?丙?還是甲丙都可?
4.丁共有人為行政機關,有關A土地修繕費用與罰金,如何分配?
現況是雜草叢生,還有人為的惡意破壞
乙主動找人整修是否可要求 丁 分擔給付?
或如何要求 丁 協助整修?
5.A地原先為建地,但最近被告知改為公園綠地,是否有救濟管道?
只有查到綠地變更建地,卻一直找不到 建地變綠地 的案例,淚崩~
6.A地一直為共有地,從未分割,卻經甲方多次買賣重劃,愈變愈小
由於老一輩的不識字,更不懂法律,以為其兄長甲方私自賣地,土地便歸他人
事後A地面積嚴重縮減,賣了也沒分到錢(因為甲方當時是賣地還債)
而甲方每賣一次土地,回頭又買回部分,歸於個人名下
並再強吞剩餘的A地地權,造成老人家一生為此抑鬱終老
時隔三四十年,當事人皆已不在,現在是否已無任何的法律途徑來彌補救濟?
雖然知道希望不大,但一併詢問,以解決心中的困惑,謝謝~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7-12-11 18:42:00
備妥資料,去找精通不動產的律師。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12-11 23:55:00
先去看都計圖吧
作者: sunkissed (寧與靜)   2017-12-12 00:13:00
有查都市計畫圖,劃分的也很詭異,就只有我地號那塊剛好變公園綠地,而且發現是在甲賣掉那時期開始改的之所以會來版上詢問,也是因為里長長期打那塊地的主意找市府溝通協調後,反遭挾怨報復,以恢復之名蓄意破壞並丟置非原生物種的藤蔓植物,若要說起來又是另一問題
作者: rengood (薛)   2017-12-13 13:21:00
1、理論上要通知 但沒通知 只能請求賠償3、應該是向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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