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版的大家,晚上好!
狀況敘述:
小弟於今早騎車補上班路上,停等紅燈時被後方機車追撞,
對方表示沒注意到是紅燈,就直接從我後面肛上來。
我整個人被彈飛出去,多處挫傷與骨頭裂傷。
做筆錄時才知道對方是個外勞,說騎的是朋友(我懷疑是雇主)借他的車
警察說鑑定要等一個月,但幾乎可確定責任一定在他
機車估價,維修費大約兩萬(滿嚴重的整個變形)
然後外勞直接擺明說他沒錢處理,一毛錢都沒有!
醫藥費有保險倒是還好,修車費就真的求償無門。
想跟警察調雇主跟車主的資料出來談賠償
警察卻說礙於個資法無法提供資料,還跟我說雇主或車主不會有連帶責任(??
要我自己去跟外勞打民事官司(我聽說的卻是車主或雇主要付連帶責任)
然後雇主也擺明裝死不出面
(在跟外勞通電話時,
因為他中文不好說要請別人跟我講
聽到他叫了一聲老闆,但對方自稱是朋友不是老闆...,後來也都不接電話)
問題:
1.我該如何找出雇主或車主,警察或保險公司都不願意提供資料
2.就算找出雇主或車主,他們需要負連帶責任嗎?可否要求賠償
3.若對外勞提告,給法院裁定扣工資,期間若雇主更換外勞,
或是外勞不幹了,我是否就沒戲了?
4.有沒有版友有相關經驗不吝指導或分享
感謝各位大大耐心看完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8-04-01 06:47:00若於客觀上並不具備受僱人執行職務之外觀,或係受僱人個人之犯罪行為而與執行職務無關者,即無民法第 188 條第1 項適用。所以如果你無法證明對方是執行勤務中與你發生車禍。那雇主是沒有連帶責任的。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4-01 14:36:00告出借者,如外勞沒有駕照的話至於雇主,你可以透過假扣押方式,先扣住外勞的薪水
作者: wallachia 2018-04-02 18:42:00
提告吧 他會關完再被遣返
外勞在台灣一定有登記的工作啊,從薪水扣的到,只是這個錢很少,直接告過失傷害,他就會突然改口有錢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