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家好,小弟目前碰到一個情況....但是若要說明白,很難,
所以小弟儘量化繁為簡.........
有這麼一個老頭,他很喜歡到處去玩...他認識了一個計程車司機
感情很好,老頭常常要求計程車司機載他四處去玩,車資有時給但有時沒給
車程則是有時近有時遠(兩人只是朋友關係)
有那麼一天,老頭聲稱身體不是很好,欠計程車司機車資太久不太好意思,索
性直接將存款薄提款卡以及密碼都交給計程車司機,要司機自己去提錢,而
帳戶內若還有剩下的錢就是司機的小費....
司機照作,提光帳戶內的金額,
提光後兩天,老頭死了~~~~~~
請問,老頭若是有家屬,可以主張將司機的車資索還重新作遺產重新
分配嗎?????
我快煩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