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車禍的和解書

作者: qwertasdfgh (希萬法藏)   2018-06-19 17:58:25
各位不好意思打擾
如果發生車禍後,經過調解委員會調解成功後,調解書也經法院公證過
是否就代表不用擔心對方反悔提告過失傷害呢?
因為不太懂,想請問一下各位。
打擾了,如果有不妥之處,再麻煩說一下,謝謝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8-06-19 18:20:00
4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8-06-19 18:36:00
yes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8-06-19 18:37:00
這是因為鄉鎮調解是刑事+民事調解混合,法律有特別規定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8-06-19 23:29:00
看和解書是怎麼寫啊?
作者: waterman3350 (大象皮)   2018-06-19 23:55:00
就算和解書有寫放棄刑事的權利也只是安慰,他不爽還是可以去吉的!而且還是會起訴審理的。
作者: hidog (.....)   2018-06-19 23:58:00
和解的情況下 會緩起訴吧...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8-06-20 00:15:00
原po是調解,不是和解
作者: yesohya   2018-06-20 00:42:00
鄉鎮市調解條例27I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8-06-20 01:47:00
獨立告訴權人還是能提起告訴,不是嗎?只是如果被告履行調解書或和解書所載之義務的話,檢察官及法院會輕輕放下。
作者: waterman3350 (大象皮)   2018-06-20 08:21:00
緩起訴跟不起訴不一樣,還是有罪。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18-06-20 10:54:00
緩起訴就還沒送法院 何來有罪之說?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8-06-20 13:17:00
未審先判?
作者: waterman3350 (大象皮)   2018-06-20 14:01:00
給CC參考一下https://casebf.com/2018/02/09/deferred-prosecution/基本上是認定有罪的交換行為,違反規定義務就會撤銷。本質上就是有罪認定了。
作者: hidog (.....)   2018-06-20 14:04:00
撤銷緩起訴只是回到起訴吧 離有罪還有一段距離不是嗎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8-06-20 17:22:00
檢察官本來就是要證明被告有罪有罪只有一個人能決定,那個人叫法官,不叫檢察官。
作者: waterman3350 (大象皮)   2018-06-20 18:34:00
J大請問一下無罪還需要公益服務交換嗎?他只是獲得不留犯罪紀錄的機會,但是緩起訴的處分還是會跟著一輩子。如果無罪就直接不起訴了
作者: hidog (.....)   2018-06-20 18:49:00
緩起訴說實話 不是什麼嚴重的事情 而且過失傷害真的沒什麼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8-06-21 20:47:00
老話一句,有罪不是檢察官可以決定的。起訴不必然有罪,緩起訴變成有罪?不覺得哪裡奇怪嗎。你這種認定方式就只是基於寫考題的全知視角而已當事人認知到自己的錯不代表當事人認知到自己在法律上的罪,更遑論還有諸多證據法則。
作者: waterman3350 (大象皮)   2018-06-21 22:44:00
緩起訴跟過失傷害確實沒什麼大不了。J大也不用過於在乎,我法學素養不完整,只學到這派的刑事訴訟法學說。這個觀點是認為檢察官有緩起訴權限造成濫權,很多當事人失去交付判決證明清白的機會,僅此而已沒打算論戰。學說本來就互有優劣,提供分享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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