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好,
想請問若錯將某人拍的美妝試色照片,
錯認為官方拍攝的照片,
再將這照片Po至賣場當作商品照片,
後來原拍攝者找上說要告訴,
想以
著作權法88條、91條、92條、93條進行告訴,
請問此事是否可以告的成?
照片無竄改(如隨便編輯一個浮水印為己用),
照片源自Ptt某文章公開照片,
就是無心之過,盼各位前輩能夠開示,謝謝
請問這種告上法庭,會加重判刑嗎?
作者:
ranku (染谷油油)
2018-07-01 03:04:00您好,很訝異會看到您的發文。第一,您在對話告知我的是「圖檔是您朋友傳給您的」,但您卻無法給我對話證明此為真實情況。第二,您的賣場敘述跟使用照片皆與我在美妝板所分享的內容相同,但完全沒有詢問我!且該圖片完全不可能是「官方拍攝」,因為是兩樣商品的比較圖就算我的照片是公開發表的,也不代表願意提供給您作盈利用途。我原本是想原諒您的,圖片撤除就算了,但因為第一點的緣故,我懷疑您說謊。最後想跟您說,我願意向大家分享我所發現的內容,並拍照讓大家作參考,不代表我願意提供給您放置私人賣場讓買家參考。從這篇文章的第二及第三句來看,我是不是能做「您又說謊了」的結論呢?
作者:
hiimjack (鳳梨田ㄈㄓ)
2018-07-01 04:35:00雙方都到了?我是建議好好談和解的價碼了 不然這篇拿到法庭當證據對你也不利
作者:
alog (A肉哥)
2018-07-01 08:14:00基本上官方的照片也不是你有代理或是在銷售他們的產品就免除相關責任 你仍還是得透過相關的部門或能決定這件事情的單位 雙方在通訊記錄你獲得明文授權才算數 若你以這個角度來認為照片都能隨意複製隨便用那麼肯定你做生意很慘的 以前就幫公司蒐證/定過合作廠商過 對方亂擴大授權範圍導致我們公司被影響也是各種抱歉跟理由 我只會說這種事只有你跟人家談和解比較快 別在說什麼無心了 自己事情亂做你本來就該負責
我是事者的朋友,雙方已經和解。也謝謝ranku願意將和解金作為善款捐出,盼此文能繼續警惕世人,盡管無心、有意要尊重原創。
這我後來有建議我朋友,別照每個人賣場做了自己拍因為他在做簡單代購謝謝各位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