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8-12 23:49:00土地歐,牽涉到利益的糾葛,對方的利益,牽涉到你的利益地號怎麼變更? 我是沒聽說過啦,要嘛就是有異動反正.....省就要付出代價...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8-14 11:27:00從地政的角度來看,並沒有登記錯誤的問題.......更何況,妳們四方沒有任何聯名協議書出具實在很難想像誰敢受理誰知道當初你們四人是怎樣入住的,對吧??? ^_^而且,這本質上是兩兩互相處理就好b vs c , a vs d你這是否要去調出原始登記資料確認這是透天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