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jaj12377:押金未交付,租賃契約效力(每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8-09-17 19:17:21
親愛的jaj12377。您是否記憶力不太好還是有選擇性記憶?
因為我看到您的回覆有
jaj12377:我不太懂啊。為什麼跑到這邊還有人陰魂不散跟過來 09/17
但是。您是否忘記您兩天前四處挑釁的言論?
jaj12377: 反正你的言論也走不出這個板。有種去法律板辯啊 09/15
嗯??
不過不得不說這戰略挺不錯的。
先四處挑釁別人來法律板。
然後發覺辯不太贏就刪除對自己不利的推文跟論點。
刪完之後再補刀說怎麼來這裡陰魂不散跟著您。
發覺不對還可以任意刪除自己所說對自己不利的言論。
從以上的做法看來。您真是個厲害的謀略家呢。答辯狀要是也能這樣玩就好了。別人的論
點刪光光。自己的破綻隨便改。
https://i.imgur.com/JZFSLp4.jpg
https://i.imgur.com/9ClX36m.jpg
※ 引述《jaj12377 (當天空正藍時)》之銘言:
: 目前帳號P幣不足,但之後應該會有20000P的P幣(捐血)
: 發送可能還請等待。
: 每十樓推文100P(稅前)發到爆(100樓)
: 另外針對有實際幫助的推文500P(稅前)
: 這個法律問題是這樣,
: 押租金契約是要物契約,如果一開始就沒有交付,
: 押租金契約不成立,之後也沒有押金請求權,
: 而且租賃契約與押租金契約是各別獨立的契約,
: 租賃契約不會受到押租金是否交付影響。
: 現在有人說可以在租約裡面擬定,
: 把押金和租金綁在一起,即使一開始沒有交付押金,
: 如果承租方沒有付清押金,他可以隨時終止租約,請求房客搬離。
: 小弟不才,想了半天還是覺得,當初簽約就收齊不就好了嗎?
: 不過還是勉強想了幾個可行的方法。
: 第一個方法,在租賃契約上面載明,以押金繳清作為停止條件,
: 押金沒繳清,契約因此失效。
: 這個方法很爛,因為還要處理沒租賃契約下雙方不當得利的問題。
: 第二個方法,在租賃契約上面載明,以押金未繳清作為違約終止租約條款,
: 但這個方法我也是抱持相當大的疑惑,
: 畢竟押金是擔保租金給付還有相關費用,
: 以沒有提供擔保當作是違約,理論上似乎有些怪異,
: 而且終止租約也還是要遵守民法先期通知規定。
: 第三個方法,租賃契約第一個月租金數額包含押金,
: 嗯...這個方法實在...
: 想請問有沒有更好的方法,幫小弟解解惑,
: 感謝!
: 推文無論有沒有針對提問都發放100P(稅前),
: 有提供實際幫助的推文500P(稅前)。
作者: jaj12377 (當天空正藍時)   2018-09-17 21:04:00
來辯不是人身攻擊,不是隨意臆測他人想法,不是傳遞假訊息,無關議題本身的其他內容你可以不必說,我也不想聽我刪你留言,不就是你留言充滿上述這些內容,你可以繼續造謠我無所謂,你針對過論點去回答嗎?沒有沒有沒有一而再再而三說甚麼要問不如去問專業諮詢,這是什麼回答我不能刪除這種對於問題討論沒有幫助的留言嗎?你引用我的推文內容有經過同意嗎?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9-17 21:09:00
給某位:板規第二條第六項更正,第二條第五項
作者: jaj12377 (當天空正藍時)   2018-09-17 21:09:00
是他先一直在這個版挑釁我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9-17 21:10:00
不是因為沒警察,所以強姦殺人搶劫就是不犯法.....OK ?你有意見,這裡是法律板,法律就是看條文辦事你自己承認,所為有無違反上開版規規定???強姦犯也常辯稱說..."是她穿這麼露,挑逗我的~~"對吧?
作者: jaj12377 (當天空正藍時)   2018-09-17 21:12:00
我自己已經先跟版主檢舉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9-17 21:12:00
阿你既然姦了.....修了他的推文,就是犯版規,有錯嗎???那,請一致同仁,檢舉自己的違規行為,謝謝
作者: jaj12377 (當天空正藍時)   2018-09-17 21:13:00
挑釁不是也是違反版規?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9-17 21:13:00
另外,若版主不在家,也可以往更上的管群檢舉還有,請"一併檢舉自己",不要自助餐所以,在你的法律認知層面,他違規是違規,你違規不是違規?那,我個人也不豬道該怎樣說了....科科~~
作者: jaj12377 (當天空正藍時)   2018-09-17 21:16:00
我以為這個版版主很積極,誰知道還沒處理,他又陸續留言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9-17 21:17:00
好啦,別在嚴詞狡辯了....粉煩到現在為止,你還是不認罪....等你自首再說吧...
作者: jaj12377 (當天空正藍時)   2018-09-17 21:21:00
我早就已經寄自己刪推文信給版主了從來沒有不認罪啊那你要不要列出你其他部分還說了什麼說我成天想用P幣換專業意見,證據在哪裡?我在這個版有攻擊過你什麼?我說不服來辯,是針對你嗎?你在我前後文附近嗎?憑什麼用自己推測來汙衊別人?
作者: hidog (.....)   2018-09-17 21:29:00
本版版主失蹤很久了 扯這個意義不大XD想一下自己目的是啥 如果是尋求幫助 戰那些意義不大
作者: jaj12377 (當天空正藍時)   2018-09-17 21:33:00
寄信有備份,別笑死人了我貼備份出來,你要不要道歉?跟你很熟,證據在哪裡?我跟你不熟,所以我留言什麼不關你的事→ Hermess: 樓上。先把文章看完再回答吧。壞習慣改一下從昨天一直就在挑釁我看錯什麼壞習慣,你拿出證據出來啊五百P已經給你,如果你只想要這個,我已經給了我發表問題的時候有指涉任何人嗎?你自己跑到人家文章留言,翻以前紀錄,到底這個跟問題內容有什麼關係`?從以前到現在就是這副德行Hermess:對了。如果可愛的小jaj12377朋友你有需要可以私我。我可以教導你使用google查詢基本知識的方法我以前這樣嘴過你嗎?
作者: alog (A肉哥)   2018-09-17 22:34:00
是說這標題...我以為我app壞了xddd
作者: jaj12377 (當天空正藍時)   2018-09-17 22:35:00
說我挑釁,所以對象是你嗎?我刪誰也是我跟他的私人恩怨討論歸討論,有需要講甚麼成天P幣換專業你還是不明白嗎,你從以前到現在就是這樣,討論事情就討論事情,不需要人家去嘴甚麼我可以教你google基本知識你之前刪掉流言有一部分就無關討論啊如果你想要繼續留,我可以幫你留,沒必要講別人沒信用吧每次討論就要開嘲諷,老實講,我已經受夠了刪文吧,我P幣已經給你,沒有必要再為同一件事情打轉你到底想要怎樣另外針對有實際幫助的推文500P(稅前)在這裡。幸好我有備份。不然又被刪掉。這邊不就是要P幣不然是怎樣?我要帶甚麼風向?我給P幣,大家就會蜂擁贊同我的意見?不要太過分,我沒欠你甚麼我自爆什麼,煩死人了你在那邊嘴說我刪你文就是不想給你P幣現在給你了,到底又想怎樣啊那你就不要嘴別人刪留言是為了省P幣討論問題有需要去毀謗別人名譽嗎所以我希望你刪文章你講的那些都是不實指控啊我先問問看你,有必要講話這樣酸人嗎?有必要去扯什麼答辯狀也這樣搞這類的事情嗎這些都是沒必要的,如果你有質疑,你直接問有必要兜這些有的沒的嗎?我跑來這個版,就是指望有版主可以管理挑釁性言論誰知道版主不太管事我刪你推文就是不想看到這些挑釁性言論,你還不明白嗎現在馬上刪,你上面有太多不實指控煩死了喔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8-09-18 01:45:00
看來有人精神狀況不太穩定 XD
作者: hidog (.....)   2018-09-18 07:36:00
可惜罷免版主很難 不然還蠻希望本版有版主的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18-09-18 07:54:00
推文一整個莫名其妙
作者: alog (A肉哥)   2018-09-18 08:17:00
作者: jaj12377 (當天空正藍時)   2018-09-18 09:36:00
我沒差啊,法律見解錯誤就是法律見解錯誤說個笑話先,承租人應於簽訂住宅租賃契約同時給付出租人這樣叫做變成租賃契約一部分,那真是好棒棒是沒看到同時給付這四個字嗎,不就是再重申要物契約性質要物契約需要跟你解釋嗎一個是要物契約,一個是諾成契約,寫一起就會囊括一塊喔笑了,看噓文時間是一個晚上沒睡?說個笑話先,"租賃專法有規定只能收取一個月違約金"租賃專法何時規範違約金上限壞習慣要不要改一下不知道不去查,丟有毒的法律見解給別人?廢話,誰不知道是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說個笑話,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是租賃專法?那是你的推論,我懶得理你你不就喜歡成天胡思亂想嗎捕風捉影最會了,怎麼樣叫做攻擊別人,無端推論就是在攻擊,講得自己好像很高尚一樣我什麼時候看文章沒仔細看清楚別人問題你提出證據出來啊我刪推文甚麼時候是要躲發P幣我何時到處去檢舉別人我甚麼時候四處去挑釁,不過就原先那篇文章先有人嘴每次我發文內容比較偏某方一點,就有人持續嘴我為甚麼我不能爆發我怎麼樣發文辯不贏,我不是提出所有假設利與弊我問的是,我在你說這句話之前,有不看清楚別人問題嗎兩個叫多喔?檢舉兩個帳號叫做到處去檢舉噢?要把自己格調弄這麼低就是了嗎?先留言挑釁別人,等別人刪除留言,再發文繼續挑釁你就是要把自己格調弄那麼低就是了嗎?對你不挑釁別人,需要刪你推文嗎不就只敢在無人管理的版這樣叫囂說個笑話啦,法律見解打你臉就是打你臉光這個就已經足夠了,你要汙衊我,也只能在無人管理的版呵呵,被水桶是因為刪推文嗎,張冠李戴,這就是你的水準沒差,光是法律見解打你臉好幾次我就心滿意足反正你以後講見解前先仔細做好功課我會狠狠打你臉https://imgur.com/a/rmYf44t這種水準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8-09-18 11:25:00
你不要回他了啦,越教他越多哪天等他去地檢署或法院那邊被打臉就好了我完全不想跟他多說,提醒他有錯也不想說是哪邊錯噓半天就是所謂的阿Q精神勝利法吧 XD
作者: jaj12377 (當天空正藍時)   2018-09-18 11:31:00
2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8-09-18 11:32:00
早上陪小孩看了電影 one amazing day推薦一下,也去看看,散散心吧雖然對結論頗有意見,但前面拍得還不錯
作者: jaj12377 (當天空正藍時)   2018-09-18 11:36:00
至少我不會用刑事告訴去威嚇別人以後小孩長大要跟他說,爸爸都是這樣做的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8-09-18 11:37:00
沒有威嚇阿,提告是我的權力真的要威嚇,都是用不合法的方法應該說,是沒有違法的方法,不是不合法 XD好啦,別在這邊回了,吵這個版不好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8-09-18 11:38:00
不照法律走,來law噓人也是ㄎㄎ
作者: jaj12377 (當天空正藍時)   2018-09-18 11:41:00
版主不在家我有甚麼辦法?
作者: dreamsletter (drmaticking)   2018-09-18 11:51:00
很氣
作者: jaj12377 (當天空正藍時)   2018-09-18 11:53:00
當然阿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9-18 12:15:00
版主不在家,所以刪推文刪很爽??? ^_^窩靠~~~要是照這樣說法,那台灣警察罷工,林北要來去到處抓漂亮美眉拖進草叢 OOXX XXOO 最後在XXXXOOOO ??說的一嘴好被害人的樣子....受不鳥.....
作者: jaj12377 (當天空正藍時)   2018-09-18 12:20:00
這甚麼比喻所以要我把挑釁的文字留著?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9-18 12:21:00
留著啊,是不是挑釁,給法官判啊問題是,你刪文是事實,不用法官判,所有人都知道你刪文同樣一句話,在不同狀態,可以認為是情趣用詞 or 性騷 ,不是嗎???刪文就沒有裁量餘裕了,刪就是刪,不會有任何可解釋空間難道你要主張正當防衛嗎???
作者: jaj12377 (當天空正藍時)   2018-09-18 12:25:00
我違規在先是我錯但這篇文章也明顯違反版規阿大家覺得被干擾不就是這篇文章在鬧版
作者: alog (A肉哥)   2018-09-18 12:28:00
我覺得這篇有潛力把失蹤已久的版主找出來(?
作者: hidog (.....)   2018-09-18 12:29:00
看有沒有辦法罷免之類吧 我有空查一下組務規定
作者: jaj12377 (當天空正藍時)   2018-09-18 12:33:00
我刪文我沒有想要逃避阿,但這篇又是甚麼鬼東西昨天最簡單方法就是刪文,然後等我被水桶但他就不刪阿是喔,那不就好棒棒,你可以聯想到誰?裡面有把誰的ID放上來帶有謾罵性文字、人身攻擊、挑釁、公然侮辱或無益於解決討論之發文,一律刪文;並得視情形給予警告或水桶處分反正一起水桶我無所謂【有個不世出的法律天才】=挑釁用語? 中文能力非常好反正就一起被桶看到【有個不世出的法律天才】就覺得在挑釁你我真的也是醉了說個笑話先啦承租人應於簽訂住宅租賃契約之同時給付出租人。所以應視同契約條件之一部分真棒,法律見解領先全球一百年自認為這樣的推文是有價值的?我阿嬤都知道押租金是要物契約被打臉還不肯認錯阿臉腫腫的不好受不要回答啦,我會怕不知道從哪裡看來的,租賃專法有規範違約金上限,真棒哇賽,要人舉判例,舉出來還要說視個案探討那我舉屁阿預防針打好打滿呵呵,當別人幼稚園小孩啊只有你看到範本會認為是這樣的法律效果你真的要好好檢討自己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18-09-18 13:00:00
蠻好笑的XD 某j爆氣
作者: hidog (.....)   2018-09-18 13:01:00
把爆氣的能量拿去申訴版主吧 (X
作者: jaj12377 (當天空正藍時)   2018-09-18 13:01:00
說個笑話先吧,違約金上限有在租賃專法規範這邊的人都知道阿,需要舉例嗎
作者: hidog (.....)   2018-09-18 13:02:00
我有回了一篇 你搜集一下版主不管版的證據然後走申訴吧 XD
作者: alog (A肉哥)   2018-09-18 13:05:00
我覺得不如心平氣和的來解釋法律效果之類的東西 我大概看懂jaj堅持的點了 但是氣pupu沒用啊另開文章也行 這篇已經歪樓惹 都不知道在看啥惹來繼續上班 _(:з」∠)_理性一點ㄟ 賣森氣
作者: hidog (.....)   2018-09-18 13:11:00
就盡量開吧 看能不能釣出本版版主一下 XD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9-18 14:03:00
連續空白?? 這行為已經惡意洗文章噓文了等真的上位群來處理,大概就捅爽爽了
作者: jaj12377 (當天空正藍時)   2018-09-18 14:21:00
版規沒有禁止空白噓文阿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9-18 15:59:00
空白噓文? 這是亂板吧...呵呵~~~
作者: jaj12377 (當天空正藍時)   2018-09-18 16:35:00
那你到底想要我怎樣,你叫我自己檢舉自己,我也按照你說我被桶我也甘願按照你說的,我遇到認為別人挑釁文字,不應該刪文,直接把文字放著,那他因為我刪留言就可以另外開一個跟問題無關的文章嗎?為甚麼不去譴責他?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9-18 17:06:00
所以,一整頁的完整空白噓文,是什麼問題???到底是誰挑釁? 鄉民們就算瞎了也看得出來....
作者: jaj12377 (當天空正藍時)   2018-09-18 17:18:00
沒有他持續在那邊叫囂,我會這樣嗎你摸著自己的良心說,我們兩個腳色兌換,你看到他的貼文你不會抓狂嗎?你昨天有幫忙勸說,我很感激,我也有說在那個時間點已經自己跟版主檢舉,然後他在那邊嗆我這種話可以相信這樣是可以的嗎?這樣不是挑釁,甚麼才叫做挑釁?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8-09-18 19:27:00
不用刪啦 讓版主處理就好 法律相關版的版主在現實生活中真的很忙,晚幾天處理版務都算正常,不然讓版務組介入就是有可能暫管或暫時停止發問或隱版(隱版沒有必要)
作者: TurtleBB (溫馨家園洛聖都)   2018-09-19 00:14:00
路過幫推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9-19 11:32:00
不要刪啦.....刪了就觸犯毀壞證據罪(誤~~~~~)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8-09-19 14:31:00
他會一直修改文字,是要怎麼討論,哈要改版本也要讓人能看得到舊版本的內容阿
作者: tks9527 (謝謝你9527)   2018-09-19 15:07:00
全篇看完推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8-09-20 14:33:00
花了點時間整篇看完,真的是打超腫的,跳針也跳不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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