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實說呀
我其實非常贊成廢除死刑…
因為死刑不見得會讓犯人痛苦
一槍斃命之後反而讓他因為失去生命靈魂脫離身軀的束縛反而感到自在
所以我支持廢除死刑
然而廢除死刑的前提是應該引入鞭刑及凌虐刑
而且被判處鞭刑及凌虐刑的囚犯必須終生監禁且不得假釋
我希望極刑是讓犯人感到無比的痛苦,而不是把他槍斃就一了百了了
寧可讓極刑犯活得痛苦萬分、也不願讓他們死得自由自在
所以我支持廢除死刑但前提是引入鞭刑和凌虐刑
凌虐刑就譬如說:
拿鐵絲直接穿過囚犯手掌
拿煙蒂把囚犯的生殖器官燙爛
拿電鋸砍斷囚犯手臂或腳掌
拿鐵棍直接穿過囚犯的臉頰或下顎
等等…
這些都可以讓極刑犯感到痛苦萬分
嚇阻程度也不亞於把犯人直接槍斃
而且我甚至覺得與其直接把犯人槍斃
不如廢除死刑改成終生鞭刑+終生凌虐刑還比較好
另外,有人可能會認為被終生監禁的囚犯是不是還要靠人民納稅來養他們?
其實我認為囚犯的三餐和生活起居應該全由他們自己在監獄裡賺來,而不是靠全民納稅錢
來養他們
所以我也支持囚犯生活應靠他們自己賺來,而不讓他們靠人民納稅而趁機吃免錢牢飯!
其實廢除死刑但引入終生鞭刑+凌虐刑的想法還算不錯吧?
不曉得各位想法如何呢?
(別跟我說這麼做超不人道,被判極刑的囚犯本來就不應享有任何人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