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偷拍行為規避法律

作者: forgotidgirl (偽。澤口靖子)   2019-05-12 10:29:47
各位好
請教各位學者或者 attorney大大
如果有人ㄧ直路上偷拍陌生女性
並且幾乎每日公布在大型公開網站
配上一些曖昧語句
吸引網友針對當事者各種批評 嘲諷 意淫
「偷拍人會故意把臉部馬賽克」
或是把「照片截掉下巴以上」
除此之外的全身照 胸部/腿部
但只要是當事人或是認識此人
必定能夠認出來
這些女性並不是像ptt表特板
是自願或是親友提供
這些當事人只是普通人
是別人的女兒/姐妹/女友/妻子
是我們的同胞
她們如果知道 會如何憤怒跟心痛
想到就很難過
真的拿這樣無恥的人沒有辦法嗎?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9-05-12 10:33:00
#1Snlpmz8 (Gossiping)藉這篇問一下,如果我每天把ptt偷拍文章貼到創世神杜亦謹fb,會有法律責任嗎?
作者: malemma (Voila~)   2019-05-12 12:41:00
樓上會先被封鎖
作者: sakuchan (sakuchan)   2019-05-12 12:43:00
當事人可以要求下架 如果能明顯辨認可以進一步請求損賠然後...無恥不犯法 一堆明面暗面的商業行為都是無恥的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9-05-12 15:54:00
你又不是告訴權人。那個人也不是散布猥褻物到網路上。妨害名譽罪是告訴乃論之罪,未經告訴而開始偵查或審判的話,檢察官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55條第1項其他法定理由或第252條第5款已逾告訴期間為不起訴處分;而法院應依第303條第3款為不受理判決。就算告了,刑事上會不會有罪?還有疑問咧。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5-12 16:06:00
你真的想讓社會更好應該跟我去做動物志工而不是想著如何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9-05-12 16:11:00
這不是找他人麻煩,而是那個人也並沒有逾越紅線,如果八卦板圖王雖然在公共場所拍照,但有拍到內褲,還散布在網路上的話,那你可以依刑事訴訟法第240條去告發他觸犯刑法第315條之2第3項散布竊錄內容罪及第235條第1項散布猥褻物罪。這樣子你三不五時去盯著他上傳的圖片,看能不能抓到他的把柄唄。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9-05-12 17:43:00
作者: hopewind00 (河馬君)   2019-05-12 22:30:00
4在講8卦上次那個嗎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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