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為保障使用者網路公民權,履行本站對使用者受處分至少一次申訴權益之救濟原則,
具體實踐#1ReeLWvv (BoardCourt)所述之價值與精神。
版主於此有條件開放,解除曾因寄發站內信,
揚言向版主提告公然侮辱使用者列為黑名單之設定,
如再度於信內有威嚇、挑釁、主觀臆測他人內心思維之情事,
版主將會再度列為黑名單。
二、
另外,
檢舉他人違反板規,或者針對處分欲為申訴,
需檢附相關證據,並按依照格式寄發檢舉、申訴文至版主信箱,
如果未依據格式,經提醒後如未能改善,將不再受理:
檢舉人:
被檢舉人:
違犯板規:(清楚羅列條文)
文章代碼:
違規證據:(清楚列出對方完整違規言論,請勿只取其中單一詞語、單一語句)
申訴人:
處分文章:
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