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這樣算恐嚇罪or公然侮辱罪嗎?

作者: lueichun (no anonymous)   2019-07-12 00:29:35
我最近在ptt某篇文,底下噓文【鄭捷會殺死你】
然後那文的發文者就報警告我了,他還寄站內信警告我。
我想請問
公然侮辱罪,要成立的前提是我知道對方是誰。
但我只是隨機挑一篇文出來發洩,根本就不知道那發文者是誰。
我也沒有故意要挑那個人出來侮辱,我完全是隨機的啊。
這樣的話我只有罵【鄭捷會殺死你】這麼一句,
這樣公然侮辱罪還能成立嗎?
恐嚇罪的話,要成立的前提是能讓被恐嚇對方心生恐懼。
但我那句【鄭捷會殺死你】,因為鄭捷早就被槍斃了,
根本不可能跑去殺那發文者啊。而且我只有罵這麼一句,
也不應該只根據這麼一句話,認定我真的有
想要殺死那發文者的意思吧。也就是說我那句
【鄭捷會殺死你】,
邏輯根本就不成立,也就不可能會發生任何危險。
所以【讓被恐嚇對方心生恐懼】應該也不成立才對。
這樣的話,他要告我,還告得成嗎??那我應該如何為自己辯護??
補充:為何不道歉?因為那個人一發現我噓文就去警局提告了,我根本沒道歉機會。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9-07-12 00:47:00
道歉可以請他可以撤告阿
作者: cute101037 (cute101037)   2019-07-12 01:19:00
公然侮辱有要知道對方是誰,但是不用知道對方名字^^知道你侮辱的是你要侮辱的那個人就算了^^
作者: ultratimes   2019-07-12 03:28:00
恐嚇也不必恐嚇的內容真的有成立之虞,只要令人畏懼就好了,因此你名字不管改成鄭捷 陳進興 還是耶穌真主都完全一樣,不影響該罪是否成立與否
作者: malemma (Voila~)   2019-07-12 07:09:00
成立,道歉,賠償
作者: passion6331 (我是小八)   2019-07-12 08:55:00
下次你說話就會小心點了 不過我覺得不太可能告得成不證自罪原則
作者: Lexus (LEXUS)   2019-07-12 09:28:00
對方是po什麼文你要留這樣的言呢 想辦法跟對方和解吧 感覺被起訴機率很大
作者: rescueme (小平)   2019-07-12 09:39:00
恐嚇危害安全罪要以「即將發生之惡害」為之,鄭捷都死了何來即將發生之惡害?不用道歉也不用和解,保證你無罪
作者: ultratimes   2019-07-12 16:55:00
鄭捷只是個代名詞,你套用什麼名字根本不重要重點是這整句話就有恐嚇的意思了,空格處填啥名字完全不是重點
作者: rescueme (小平)   2019-07-13 10:22:00
大二刑分舉的那個會天打雷劈的經典案例呢?我很怕天打雷劈,可是天打雷劈不是人為能操控的。我A過U大師的文了,請恕小的眼生,原來我在對牛彈琴XD
作者: StrKO (Trip.)   2019-07-13 23:01:00
請問我跟B說,我會告死你,對方主張有害怕,這樣恐嚇成立?
作者: royal92211 (WhiteZ)   2019-07-14 01:56:00
這個恐嚇要怎麼樣才能成立zz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9-07-14 06:36:00
不能犯?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