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imasds (Loser)
2019-12-26 20:07:39大家好
家父前兩年經營公司,有重複抵押公司資產給兩位債權人,其中一位債權人和解,另外一位
債權人有告詐欺,簡易判決不起訴,且我們已經把一半的債務還清,後面仍陸續在清償,但
檢察官上訴二審的法官判定詐欺成立六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問題: 請問我們再委任律師上訴最高法院,減刑或是改判無罪的機率有多高 還是需要看
到判決書才能做出進一步的判定。
我們是在台中可能也需要委任台北的律師來處理。
因為家裡是計程車公司,擔心詐欺成立會導致吊銷且不能再考職業登記證
感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