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見解]駕照在台灣根本塑膠保障

作者: samallan (閃雲)   2021-03-27 11:48:49
全文恕刪
在討論法律之前,先講個笑話
英國有個老太太
人生中從來沒有領過駕照
但是從18歲起就多次被目擊無照駕駛
甚至到90歲還開越野車上路
還有開車沒繫安全帶被拍到的
還好她沒出過什麼車禍
而且現在已經被孫子輩說服不再開車上路了
那個女人叫做伊莉莎白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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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法律責任是一個溯源的討論
我們是在知道侵害結果發生了之後
才去探究是什麼行為造成這樣的結果
所以討論法律責任
其實就是從法律角度抽象化討論侵害發生原因
以及該原因是否可受控的被避免
那怎麼找原因行為?當然就是透過因果關係判定
那因果關係怎麼判定?最簡單就抽換條件啊
若該條件抽換掉後,結果必然不會發生,那就是強因果
抽換掉後,結果有機率不會發生,那就是弱因果
抽換掉後,結果還是會發生,那就是無關行為
以本件來說
車禍是一個結果
結果發生當下時點的行為有甲轉彎、乙無照駕駛綠燈直行
甲轉彎時是紅燈還是綠燈因為其從頭到尾避談,姑且當作綠燈吧
所以甲乙原本是平行行駛
那逐項操作抽換條件之後,可以發現結果大概如下
甲 轉彎+乙 綠燈直行=可能車禍
甲 轉彎+乙無照駕駛綠燈直行=可能車禍
甲不轉彎+乙無照駕駛綠燈直行=不會車禍
甲不轉彎+乙 綠燈直行=不會車禍
所以乙是否為無照駕駛,在本件中顯然不具有因果關係
當然,對於無照駕駛
一般社會通念會預期駕駛技能不足、觀念不正確、緊急情況處理錯誤等情事的存在
但還是要回到侵害結果發生當下的情境去判斷
況且實務上的車禍肇責判斷絕對不只看轉彎或直行
包括轉彎車有沒有打方向燈、直行車有沒有充分反應時間、雙方車速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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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我記得沒錯的話
路權概念是從美國引進的,但也十幾年有了
確實簡化了很多注意義務的判斷標準
所以模糊空間更少,保險公司處理速度可以更快
但如果要進法院
我認為還是要回到現行法制度下去討論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1-03-27 11:53:00
英國女皇有刑事豁免權。這剛剛有查過。討論她是有意義嗎?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1-03-27 12:43:00
是否有駕駛執照並不是導致車禍結果的原因~我第一次車禍與闖紅燈計程車擦撞,按理說是他違規闖紅燈但我是停靠路邊的車,路權我輸,當時我也很不服氣。只要你是直行車,除非酒駕、人行道,遇到轉彎車都贏。概念是:如果轉彎車有禮讓,不論直行車是否違規、無照~都不會導致車禍發生。所以如果沒有停行車記錄器,車禍事故轉彎車先輸一半。(肇事責任而言,先輸7分。
作者: mathtsai (mathtsai)   2021-03-27 13:25:00
s大說明的方式讓人感到舒服多了但是這僅僅是個案 我更好奇的是所有無照案件中無照方是否都要付更大的肇責,這應該可以透過統計得知如果多數案子無照都要付較多肇責,是否能說明因果關係?
作者: fxm100746 (默認久久)   2021-03-27 17:13:00
如果是原文的話,甲乙兩方皆為綠燈。行經路口雙方號誌皆無設有左轉號誌燈。原文漏提到甲乙兩方號誌均為綠燈這點。據甲方保險理賠專員,致電慰問乙方無照者事發情形時,乙方皆以不知道、不清楚,我是無照的為答覆因此,才對違法上路的無照駕駛,可無需負擔事故責任之規範感到不合理。本人純粹認為台灣對無照駕駛的罰責太輕,很難讓人信服。並未覺得,違反交通規則的有照駕駛,就可將責任完全規避給無照駕駛。謝謝S大,用理性的一面討論此事
作者: skypilot (單身的飛行員)   2021-03-27 18:12:00
她是全英國唯一一個沒有駕照就可以開車的人,因為英國所有的駕照都是以她的名義發放的,所以她不用再特地給自己發駕照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1-03-27 18:36:00
英女皇過去一直以來都是無照駕駛。但沒有警察敢攔她,開她罰單。
作者: skypilot (單身的飛行員)   2021-03-27 19:10:00
英女皇也沒有護照,照樣全球趴趴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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