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建統包說台中單一所有權人的透天,不用請建築師設計變更,可任意變更結構改建增設
套房,其曾有案例被鄰居檢舉,但主管機關回覆如下文,所以改建套房不用怕鄰居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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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是否如改建包工所說不用怕人檢舉,沒問題?心裡還是有點怕怕的,故上來請益...
依「內政部96年2月26日以台內營字第0960800834號令指定「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集
合住宅及辦公廳,除建築物之地面層至最上層均屬同一權利主體所有者以外,其任一戶有
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申請建築物室內裝修審查許可: 1、增設廁所或浴室。 2、增設2間
以上之居室造成分間牆之變更。」;上開建築物之地面層至最上層均屬同一權利主體所有
者,尚無規定應辦理建築物室內裝修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