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和朋友兩人一起租屋,從原租屋處約滿到期後退租,退租點交當天房東一一檢查後,表示牆上一處污跡需要請設計師來重新油漆,因此要先扣下我們的押金六到八千元,實際油漆費用多少就和我們收多少。
我當下對於金額有點驚訝,就表示如果費用這麼高,那我們會選擇自己恢復原狀,也就是我們自己來油漆,而且我們並不認識設計師,預扣押金後被動的接受設計師的報價,對我們來說很沒有保障。
房東表示那就先押金全退,到時候看設計師報價多少就請我們負擔多少,因此當下有拿回來全部的押金。
當初看房時房仲就說這個屋主較龜毛,因此我們租住期間一直很小心,木地板常踩踏的位置直接鋪了地毯避免任何刮傷。
牆上的污跡是朋友習慣用酒精抓小飛蟲,不小心噴到牆上造成的輕微掉色,因為以往噴到白牆時沒事,沒想到有顏色的牆壁會掉色,不是故意的。
今天房東真的傳來訊息說設計師報價六千元,她願意負擔兩千五,請我們負擔剩下的三千五。
想詢問這種情況下,我們是否能夠主張這是房屋在正常使用下的使用痕跡、不是故意造成損害,因此不負擔這三千五百元呢?
備註:點交當天朋友很老實的告訴房東,該污跡是他用酒精噴小飛蟲不小心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