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rendil (高雄金城武)
2022-06-25 11:48:45大家好
我已經憂鬱症五年了
起因是前女友劈腿的關係
目前重度憂鬱症
且做過許多治療
也曾擁有身心障礙手冊跟重大傷病卡
不過兩張卡因為家人覺得會影響我的未來
就不讓我繼續展延他們的效期
中間因為工作的事情
有申請許多診斷證明書
跟精神鑑定報告
前兩天我用這一些資料去警局告前女友重傷害
他們從不願意到被我說到願意接受
我想要問的是
大家都去哪裡看判例跟見解的
這個方面我不太熟悉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第一個這樣告的人
我只希望我可以做到用法律制裁
劈腿的人
讓他們知道劈腿以後對另一半給予的精神打擊有多大
前女友的爸爸跟我說
劈腿不犯法
他說的沒有錯
法律在結婚以前沒有規定不能外遇
但是重傷害罪也沒有說憂鬱症不算是重傷害
希望大家可以提供一些意見給我
如果文章有什麼覺得不合邏輯的地方
請原諒我
自從我生病以後
我的思考邏輯就開始不太正常
有時候會轉不過來
謝謝大家的幫忙
※ 引述《asifastho (TP for my bunghole)》之銘言:
: 傷害行為:
: 凡可能破壞他人身體或健康之任何行為均屬之,
: 手段上不論為直接、間接、有形、無形,動作、言語等,皆無不可。
: 即使係使用裝神弄鬼或恐嚇、脅迫之手法致人精神之健康受重大打擊,亦屬傷害之別。
: 何謂重傷:
: 1.毀敗或嚴重減損一目或二目之視能
: 2.毀敗或嚴重減損一耳或二耳之聽能
: 3.毀敗或嚴重減損語能、味能或嗅能
: 4.毀敗或嚴重減損一肢以上之機能
: 5.毀敗或嚴重減損生殖之機能
: 6.其他於身體或健康,有重大不治或難治之傷害
: 由於有些精神疾病如憂鬱症、焦慮症等,是屬於健康上不治或難治之症
: 那麼如果有人使用不管是直接、間接、有形、無形,動作、言語等手段
: 造成他人憂鬱症或焦慮症發病、復發或加劇,是否成立重傷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