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戚前兩天出車禍自摔,沒有超速、也沒有其他違規
是為了要閃突然衝出來的小朋友
雖然沒有撞到人,但是摔得不輕,手腳都有大片擦傷
重點是當下對方家長看到就只顧著罵小孩
也沒有表示什麼,好像摔車跟他們無關一樣=
過幾天親戚要向對方家長求償
請我幫忙上網找一些資料
google有看到類似的新聞:
https://today.line.me/tw/v2/article/2PNkMa
「警方說,如果直接或間接因果關係,騎士可告行人過失傷害」
因為行人是很小的小朋友
想問問如果只告過失傷害的話
有機會讓對方家長賠償全額的醫藥費跟修車費嗎?
肇事責任歸屬有利嗎?會不會被對方反告什麼?
感謝各位大大解答。
補充:監視器有拍到,當下也有去醫院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