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ddietw (EDDIE)
2023-09-25 23:46:40各位大大們好:
我住在老公寓二樓,公寓沒有管委會。近一年因天花板漏水不堪其擾,已多次請求三樓住
戶開門讓我查修,我想確認他的冷熱水管是否有問題,甚至我幫他出錢修都可以,但他堅
決不開門。我也申請過調解委員會,到了現場幾乎是在吵架,調解不成立。
後來我依據公寓大厦管理條例第6條第二項、第47條第三項,向建管處舉發
第6條第二項:
他住戶因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入或使
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得拒絕。
第 47 條第三項: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
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職務;屆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得連續處罰:
三、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違反第六條規定,主管機關受理住戶、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
之請求,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不改善者。
但建管處卻遲遲沒有對三樓住戶開罰,且一直踢皮球,已經換兩個承辦人員了。
我唯一的辦法只剩提起民事訴訟了嗎?
據我所知,漏水案件會請土木技師或相關單位進行鑑定。鑑定費用會遠大於修繕費用,上
網爬文可能要10萬,且要原告先行負擔。
但三樓不開門,我很難100%肯定是他的問題,也有可能是公共管線(ex公共排水管、公共
糞管)年久失修。
因此產生以下疑問:
1.假設是三樓的私管問題,ex 冷水管、熱水管、浴室防水層等。
若他在訴訟期間,偷偷修繕完畢。這樣會變成我敗訴,並且需要負擔100%鑑定費用嗎?
2.如果鑑定結果是公共管線年久失修(但施工要在三樓管道間修繕),這樣我有權利帶師
傅進去修繕嗎?
3.若查出來是別樓住戶的冷水管漏水,這樣會變成我敗訴嗎,還是能追加或轉移被告?
4.如果鑑定結果是公共管線,鑑定費用、修繕費用會怎麼判定,整棟大樓所有權人均分嗎
?
法院會自動發支付命令給其他所有權人?還是要由我追加被告?(但我不知道其他所有權
人的名字,只知道三樓的)
5.延續第一個問題,若鑑定是他的私管問題,且他來不及偷偷修繕,這樣鑑定費用會由他
100%支付嗎?還是我20%他80%之類的比例?
不好意思文章有點冗長,再次感謝各位大大不厭其煩地看完。請受我深深一鞠躬道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