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asy (晚安,地球人!)》之銘言:
: 粒子說最早提出的是Newton(牛頓),但無法解釋:
: 1、為何光在真空中與非真空中,速度皆一致
: 2、無法說明為何可穿透透明玻璃而不受碰撞的影響
: 因此,Huygens(惠更斯)提出光是一種波的想法,但遲遲無法證明,直到Thomas Young(托
: 瑪斯楊)利用下列兩項,證明光是一種波:
: 1、他證明光、水波、聲波都會產生干涉和繞射(請搜尋 雙縫實驗)
: 2、測得陽光的平均波長
: 但此種說法,卻無法說明光波傳遞介質是什麼。
: Maxwell(麥克斯威爾)提出光是一種電磁波,而電磁波不需要任何介質。而光波的運動是
: 藉由電磁感應而傳遞。但一直到Hertz(赫茲)才證實了電磁波的存在。但電磁波卻無法遵
: 守能量守恆的原理,如電荷放射速度太低,電磁波消失等現像。且Hertz又發現光電效應
: ,又意外證明了光是粒子的說法。
: (待續)
小弟物理系,個人對光的理解,有錯請高手補充
關於波粒二象性這件事,其實很難用三言兩語去概括。
除非你修完了量子力學整門課,那你或許能體會一點。
基本上光就是一種波,但它具有粒子"性",所以他只是具有粒子的性質,但並不是粒子。
依據量子力學的觀點,粒子本身也具有"波動性",也就是物質波。
也就是說微觀粒子既會展現波動性,也會展現粒子性。這是一種互補的性質。
而光就是這兩種性質都具備,如此而已。
所以比較準確地說,光是一種同時具備粒子性和波動性的物質。
他絕不是你想像中的"一顆一顆"的粒子,基本上把他當成波會比較好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