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問] 台南高雄有對感染者友好的牙醫師嗎?

作者: iyhes (iyhes)   2015-04-09 13:17:20
我想了想,對不起我覺得我必須回你
※ 引述《cosmogony (dusty tears)》之銘言:
: 不知道發在這個版上問是否合適,
: 但自從電子藥歷去年推行後,
: 強迫各醫師的電腦系統自動跳出過去一段時間的患者用藥紀錄,
我自己是沒有用過醫令系統,因為我還沒執業
但我要說這個系統是德政
想想如果今天病患,他前陣子有中風,在服抗凝血藥物
今天突然想要洗牙,或是拔智齒
牙醫師可能有問,也有可能沒問
更有可能患者自己也不清楚自己吃的藥物的原理
這個系統能夠主動提示,這是件好事情
如果他吃了抗凝血藥物,還拔智齒,那基本上一定是血流不止的
怎樣拔掉智齒的地方都不會癒合
: 有些還會附上主訴:人類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等。
: 感染者朋友對此感到非常焦慮,
: 畢竟被牙醫拒診應該是很多感染者朋友常遇見的問題,
這部分就跟醫德比較相關
是否醫師有拒絕提供病人醫療服務的權利,
我不發表個人意見
但有醫療知識的專業人員
對於愛滋病若有不正確的態度,那我覺得真是非常遺憾
回到醫事人員觀點
對於牙醫師或是醫師來說提供愛滋病人醫療服務
如洗牙、手術,因為會見血
他們相當於暴露於較一般情況好幾倍的感染環境之中
而且一般診所的防護設備,或是消毒設備沒有辦法跟大醫院的流程一樣
這是可以考慮的問題
我想牙醫診所有可能是基於設備的不足而「不能」看診
而不是拒絕為愛滋病患提供醫療服務
反過來說,既然看醫師/牙醫
會讓對方處於相較較高的感染風險之中
病患是不是有道德上的義務主動告知醫生呢?
想像今天與愛滋病患性交,會有感染的風險
就算投藥可以降低感染機率,用套子可以避免直接接觸
但套子可能會破,藥物也不是總是可以壓制住病毒
如果交合的對象並未告知他是患者,那會有何感想?
基本上我認為日常生活中可以保有自己隱私
一旦有高感染風險的時候,應該主動告知
醫師牙醫畢竟也是人
放任其他人在沒有高度防護的狀況下
暴露於由病患引起的感染愛滋病風險之中
我無法理解這是怎樣的想法
因此主動告知醫師牙醫,我覺得這是道德問題
: 當然你也可以假稱B肝之類,
B肝用的藥物跟愛滋用的藥物只有幾種重複
而且愛滋病患搭配的藥物跟B肝完全不同
如果醫師還記得上課所學的話,這是可以看出來的
有愛滋謊稱自己B肝
這是欺騙的行為
無論理由為何,這都有道德的瑕疵
: 但這系統就是讓你連打擦邊球的機會都沒有了@@
重述我第一段的說明
這個系統對於醫療體系或是病患來說
不是壞事,而是一大進步
他有避免重複開立藥,減低健保支出
增進醫療品質,如避免藥物交互作用
以及避免醫療風險,如同我第一段抗凝血藥物以及拔智齒的敘述
: 如題,有人知道南高兩地哪些牙醫診所是對感染者族群友好的呢?
這篇文章只有這句話是重點
其他我想如果是因為對醫療行業的不理解,我也在上面回答了
老實說這個問題上網google就可以找到了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局愛滋病指定醫院名單
http://ppt.cc/pply
大部分都是大醫院,診所的話恐怕沒有
我想是因為就診所的設備來說,沒有辦法的緣故
至於牙醫師公會對於愛滋病患的看診有沒有統一的意見
我並不曉得
以上
作者: Hudba5566 (音樂5566)   2015-04-09 14:15:00
廢文
作者: Trochanteric (超自然摩擦!)   2015-04-09 14:45:00
作者: codyman (karmy)   2015-04-09 14:46:00
好歹人家也打很多字 你兩個字廢文 直接帶過。呵呵…不然你也po一篇 看看多精華文
作者: platolove (永遠18歲的少女)   2015-04-09 14:51:00
補推 一樓還好吧? = =
作者: shiwayne (藍色憂鬱貓)   2015-04-09 14:52:00
哪裡廢,等你家人或愛人是醫護人員的時候看你是不是一樣要批評
作者: ppiz1018 (語末)   2015-04-09 15:01:00
作者: KOMIYO (陌。)   2015-04-09 15:17:00
一樓還好嗎
作者: terry1020 (靈界偵探)   2015-04-09 15:51:00
好奇有足夠設備幫hiv患者拔牙的牙醫 對一般人和對h患者
作者: Weilover (オエモンモン大好き)   2015-04-09 15:52:00
推條理
作者: danfisher (漁人之地平線)   2015-04-09 16:18:00
一樓怎麼了嗎?
作者: cookiebear (餅乾小熊)   2015-04-09 17:02:00
推。請將心比心,尊重HIV患者,也請尊重醫療人員。
作者: hoshinoarika (なな)   2015-04-09 17:55:00
作者: Bumbler633 (Bumbler689被註冊了哭哭)   2015-04-09 18:02:00
廢在哪?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5-04-09 18:22:00
消毒不是理由。
作者: phooom0188 (柳)   2015-04-09 19:17:00
推樓上 消毒不是理由
作者: holanme (自婊+跳針 = 無敵)   2015-04-09 19:19:00
好文該推.
作者: bbadia (笨腳掌)   2015-04-09 19:22:00
我以為醫生受到的訓練是要先保護好自己,不管病人有沒有告知啊同理有梅毒、淋病、B,C,D肝炎或其他血液傳染疾病的人都要主動告知哦
作者: agrin1288 (白狗)   2015-04-09 19:29:00
不懂一樓為何認為廢文。當初我去洗牙(我是屬於牙齦超脆弱的人,想當然洗牙一定流血),結果醫生一個手滑,工具就直接刺進他的手掌,我還記得當時醫生看著自己的手焦慮的表情...我覺得真的要將心比心。
作者: bigbirdfly   2015-04-09 19:33:00
我以為醫生受到的訓練是要先保護好自己+1一堆未知感染的就沒傳染風險了嗎
作者: joy159357 (RTing)   2015-04-09 20:00:00
會用那種ID還要跟他認真幹麻
作者: wimiiiii (溫米)   2015-04-09 22:01:00
補推 一樓根本懶的看吧
作者: mhhe (kugelschreiber)   2015-04-09 23:48:00
醫生要保護好自己沒錯,不過還是得告知,有個心理準備,人家也是人啊!
作者: corholio (Joshua Li)   2015-04-09 23:50:00
這政策要同時有醫事人員卡跟病人健保卡才能查,而且要有病人同意書
作者: mhhe (kugelschreiber)   2015-04-09 23:53:00
讓對方曝露在危險中,真的不能想說「啊醫生本來就要很小心啊」
作者: ghjcm (punchhh)   2015-04-10 00:22:00
推這篇,保護醫師
作者: bbadia (笨腳掌)   2015-04-10 00:48:00
因為醫生站在一個知識上面的權力位置,在資訊不對等的情況下病人如果說出自己感染HIV,有可能因為醫生的偏見或惡意歧視而有醫療上的過錯同時目前法律似乎規定不能拒絕提供醫療給hiv患者,因此不管有沒有告知,醫生都不能據此而拒絕治療(印象中)再來,諸如皮膚傳染疾病或空氣傳染疾病等也應事先告知醫生,而就算醫生真的不小心讓自己有被傳染的可能,也可以在事後要求病患提供罹患的傳染疾病譬如hiv的曝露後預防性用藥印象中72小時內開始接受1個月的持續投藥,幾乎可以避免感染hiv譬如之前柯文哲的愛滋器捐事件,3年過去了那五位都沒有感染跡象,不過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有持續用藥因為正常持續用藥的感染者是測不出來病毒的不過實務上病患真的可能隱瞞用藥(可能覺得不重要所以沒講),導致治療上的困難你還可以設想:假使你有親戚是牙醫,那麼你會給他看嗎?如果不給他看會不會產生其他問題?甚至你媽媽就是牙醫呢?
作者: saberlily (Saber)   2015-04-10 03:22:00
事後要求病患提供傳染疾病 病患還是可以拒絕喔 印象中本來就不是只有HIV要告知啊 理論上傳染性疾病都該告知
作者: ufly (飛)   2015-04-10 04:44:00
一樓你如果遇到困難要說,我們都很樂意協助你的
作者: paultsai (In-house新生活)   2015-04-10 08:35:00
作者: bbadia (笨腳掌)   2015-04-11 13:10:00
事後病患可以拒絕提供資訊,但目前法規規定可以未經同意採集HIV患者的檢體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5-04-11 13:35:00
未經同意只有必要才可以喔
作者: bbadia (笨腳掌)   2015-04-11 15:21:00
就是暴露後「因醫療之必要性或急迫性」阿...
作者: bentryit (輝英時代)   2015-04-11 16:09:00
就是廢聞,怎樣
作者: clione33 (小豆豆)   2015-04-11 18:06:00
醫護人員辛苦了.
作者: codyman (karmy)   2015-04-11 19:56:00
不用秀下限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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