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生理男性)從十幾歲就很確定喜歡男體,
但是卻不會對10有憧憬。
(國高中階段最主要性幻想內容,就是和同學打手槍...)
二十幾歲之後有時也對女體有興趣,
大概是金賽量表第5級吧...
但幻想和女人做愛也能興奮。
對於與男人的性關係,主要幻想內容也只是打手槍。
最近和某男性發生關係,
但實在無法接受接吻和從後面來。
只能接受打手槍和互相吹...
但之所以69,也只是為了公平,互相服務....
我還是覺得口交怪怪的。
(就只有陰莖被吹會爽,嘴巴含屌又不會爽)
我很欣賞陽具和精壯的男體,
但欣賞和當成情慾的出口,卻不是那麼直接相關?
一直好奇,我這樣只是未完全接受同志情慾,所以才不願意10,
還是說,即使是同志(或雙性戀)伴侶,
雙方都完全認同自己性傾向,也有可能從不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