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一些推文回應,民間組織外部與內部的期待可能有落差,因此做些釐清。
這篇文章不代表任何機構,是以目前對於機構服務者的關懷與認識,
就個人觀察的生命經驗與反思做出整理。
民間機構所擔任的可能是前端的諮詢及後端的社會福利及照護服務。
不直接有關但也跟醫療有關,許多民間的服務是圍繞醫療現況及政策而產生。
多數愛滋民間組織的宗旨在於愛滋防治及感染者支持,
以露德協會為例:
1. 提供愛滋感染者社區照顧,以提升其生活品質。
2. 維護愛滋感染者的人權。
3. 愛滋教育宣導,使社會大眾明瞭愛滋病毒對個人的影響,
以破除愛滋的烙印與歧視。
http://www.lourdes.org.tw/onePage.asp?menu1=1&menu2=2
若以關愛之家為例,則是專門做感染者照護,也做愛滋防治教育
不分年齡、性別、種族、國籍與宗教,為感染愛滋病的患者提供安置服務、
護理照顧、心理輔導、生活補助及臨終關懷,讓入住關愛之家的感染者都能
感受到家的溫暖與生命的尊嚴。
https://www.twhhf.org/%e6%9c%ac%e6%9c%83%e5%ae%97%e6%97%a8
首先愛滋民間機構當然希望愛滋防治做好,但是有許多考量。
首先,做為專業助人工作者,遇到一個人來到面前,首重的是建立關係。
如果一開始就批判對方,這個關係就很難建立,除非這個人很愛被批判羞辱。
助人工作者的角色是協助前來的人獲得生活及健康的改善,滿足需求
助人工作者及機構的宗旨目的並非是評斷或干涉一個人的生活道德與否,
而直接批判對方的生活道德與否並無助於對方脫離困難與現行處境。
再者,助人工作者所掌握的資本與資源相較案主可能豐富許多。
這樣權力不對稱的狀況下進行批判,只是形成另一種社會控制。
因為有資本有資源,所以形成道德至高點去將這樣的權力關係施加在對方身上,
此種重新把對方置於權力低下位置,將因為無法同理對方失權失能的位置及成因,
而導致關係的惡化或改變。
不過,這並非代表助人工作者無法或不能介入對方的行為,
而是必須於獲得對方的同意下才能進行,單方面的道德批判只是自我感覺良好的傲慢。
助人工作者們依然可以提出對整體政策的政治經濟學式的倫理批判,
然而,每個人不只是生病,從出生到現在都需要政府或社會「負擔」才能生存,
所以造成社會負擔並不是一個愛滋感染者該為此道歉的理由,
如果要道歉,所有人都要為此道歉。
說白了,保障人民健康及受醫療權利本來就是政府基於民主共存的義務,
而不該簡化為提供醫療是人民對政府的無理乞討。
但我真的想不到政府盡義務要讓人民道甚麼歉,除非你是某尊師,出包還要怪受害者。
在治療即預防的方針下,如果提供愛滋感染者無歧視的環境與治療是社會額外負擔。
又假設我們決定不提供友善的環境及治療,不建立專業的民間組織專業倫理素養。
最後即可能由於醫病關係的惡化,或助人工作者與案主的疏離,
產生更多衍生的負擔,可能不是一件更好的事情。
所以民間機構是不是要因為有個案主無套用藥來到機構求助,就藉此批判他?
這個答案應該不難想像。對於民間機構來說區分無辜與否是與宗旨違背的。
要服務的是需要協助的朋友,而不是挑選無辜的朋友才服務。
也希望如果板友或板友身邊的親友未來需要愛滋民間組織幫忙的時候,
都能夠安心前往,而不用擔心害怕會遭另眼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