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署] 修改捐血者標準

作者: RayBoku (一任階前點滴到天明)   2016-11-20 21:52:44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409066b7-d780-45c3-a541-3c7337a4d5cc
「男性間性行為者永不得捐血」條文涉及歧視,應依照醫學證據加以修訂
有關男性間性行為者永不得捐血的規定,主要起因於 1980 年代愛滋病崛起,而男性間性
行為者同時為此血體液傳染性疾病之危險群;當時因檢驗技術所限,為了維持血品安全,
故有此強制規定。然隨著檢驗科技進步,目前相當多國家除了使用酵素免疫法檢測病毒之
外,更輔以核酸擴大檢驗(NAT)彌補空窗期的不足,進一步確保血品安全
根據美國 FDA 於 2015 年公佈之《Revised Recommendations for Reducing the Risk
of 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 Transmission by Blood and Blood Products》所述
,規定「男性間性行為者永不得捐血」的好處已經隨著醫療檢驗技術的進步而與時遞減,
更是種侵犯不同性傾向族群人權的歧視做法
國家衛生政策的制定應當基於醫學實證,而非對疾病的無知恐慌或是族群歧視
最近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出現了數個像是護家盟的提案,其中《反同婚》更是短
短兩天達到八千多個覆議數
面對反對方鋪天蓋地無所不用其極的手段,還麻煩大家能多多幫忙覆議,也希望能分享給
更多朋友一起參與連署
作者: jefflee327 (多力寶)   2016-11-20 22:32:00
已連署!
作者: baralanwoo (芭樂蓮霧)   2016-11-21 01:40:00
覺得短期內不可行,但理念很好,給推
作者: kohinoor (光山)   2016-11-21 01:53:00
應該是改成無套肛交三年不能捐血吧危險行為通通都該禁止捐血 再怎麼厲害檢驗還是有空窗的血這種東西值得用高標準篩選禁止男男的確歧視 改成禁止危險性行為就行了吧?
作者: changhsuchen (天使傳說)   2016-11-23 13:19:00
異性戀無套性行為也是高風險群,誰知道會不會喝到有毒的茶,而且空窗期也是三個月啊!
作者: painttt (Nada nuevo bajo el Sol)   2016-11-26 15:23:00
zzz我才不屑捐
作者: newkoks (戰鬥工兵%)   2016-11-29 23:50:00
比較想捐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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