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不才
想稍稍回應一下關於婚戒的說法
但是在我們把戒指跟異性戀婚姻做連結以前
不妨先回頭想一下
「戒指」作為婚姻信物的核心意義何在
下引 Bill Moyers 和神話學大師 Joseph Campbell( 坎伯 )的對話為例
莫:如果你遵循內心直覺的喜悅而行,會怎樣呢?
坎伯:你會得到喜悅。在中古世紀,在許多地方都出現一個有趣意象,那是一個財富之輪
輪子中間有個轂,四周則是可旋轉的輪圈。
你如果執著財富之輪的輪圈,你不是從上到下,就是從底上升。
但是如果你在輪轂,你永遠都在一樣的地方。
這就是結婚誓言的意義--不論你是健康或生病,富有或貧窮,往上或往下,我都要你。
我把你當成我的中心,你是我的喜悅,不是因為你會帶給我財富、社會特權,而是你本身
這才是遵循你內心直覺的喜悅。
Joseph Campbell著、朱侃如譯:《神話》,新北市:立緒文化,2011年5月,頁204-205
根據坎伯對於婚姻隱喻的說解,
我們不難聯想結婚戒指的真正象徵意涵,
其實就是「財富之輪」的化身,
以及其所譬況「無論貧富,你都是我生命中心」的誓約。
從這個角度來看,戒指作為婚姻的信物自有其最原初的形象意義,
而這個意象顯然並不為異性戀所獨享才對。
當然,後世的婚侶可以選擇採用這個意象與否,
去決定要不要用「戒指」作為婚姻的信物,
即使沒有也沒關係( 就像有人規定告白一定要送禮物嗎?),
但要注意的是,這是從信物的「意義層面」出發、考量。
如果強以「異性戀」為參考座標,
因此去做決定,選擇是否「複製」世俗慣有的文化習制,
那你還有很多事情得擔心...
而且可能淪為為反而反的盲反...
這樣不會活得很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