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知名溫泉「皇鼎」驚傳無預警歇業,不少消費者砲轟,業者事前積極推銷泡湯券,根本
坑殺消費者。消基會指出,根據現行法規,業者必須提供履約保證,否則可開罰最重百萬元
,且業者早已歇業卻推銷票券,恐已涉及詐欺罪嫌。
皇鼎於104年成立,由於其溫泉品質、服務與設備理想,加上湯屋擁有露天環境,隨即成為
北投當地知名溫泉店家。
然而,皇鼎日前驚傳無預警歇業,不僅業者未事先公告周知,事後也沒有公開說明;有網友
查詢營業登記資料,赫然發現皇鼎早在1月19日起即停業,申請停業期間為1年,不少手握泡
湯券的消費者在網路上砲轟業者「超級惡劣」。
蕭姓消費者表示,上週五才去泡湯,櫃台推銷10張1500元的泡湯券優惠,便宜500元,心想
與友人多泡幾次就可以用完,結果週日就無預警歇業,手邊還剩下8張,能否使用或退款也
不得而知,打電話詢問狀況,但電話都沒有人接。
他說,政府應對於這種無預警歇業,導致消費者權益損失的業者更加嚴懲,1千多元雖是小
錢,但不能讓不肖業者為所欲為,皇鼎臉書動態最後一次更新已是去年底,感覺早有準備要
關門,上週五前往的時候,餐廳也關閉而無法用餐。
消基會董事長游開雄表示,市面上常見「預付型」消費票券,按照現行「禮券定型化契約應
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業者必須提供履約保證,無論透過同業連保、信託機制、銀行
等方式,若業者按照遊戲規則,消費者將能減少損失。
但若業者未遵守規定,游開雄直言,消費者退回溫泉券、取回金錢的機會偏低,針對未限期
改正的違規業者,依法將可處以6萬至150萬元罰鍰。
他也說,業者無預警歇業前,加強促銷泡湯券的行為,若導致不知情的消費者因此受害,在
法律上恐涉及刑事詐欺罪,當事人可以提起告訴以追討權益。他也建議消費者向各地方政府
消保官求助,嘗試要求業者出面協調後續賠償事宜。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http://m.ltn.com.tw/news/Taipei/breakingnews/2371999
心得:
雖然我這一季大多泡皇池,較少去皇鼎,
但我以為有圈內加持男湯,皇鼎是最不可能倒的那家耶
皇鼎應該靠圈內賺不少吧,大家明知水質很差還是一窩蜂去啊,
怎麼倒了?
請問大家以後冬天去哪泡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