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2月30日,是我這輩子第一次踏上Silom,當然也是第一次去了Go Go Boy Bar
是那時紅極一時的Dream Boy。雖然前兩天已去過Pattaya的《去去男孩吧》,但畢竟
男孩數量不同,舞台上轉換的速度也非常不同。在Pattaya大概一小時都還沒轉完一圈
在BKK則是十多分鐘就轉完一圈了,讓我眼花撩亂、又不知到底該點哪個男孩下台的好。
結果,我點了10號男孩,一個在不同時候,三位泰國豬女師娘看到了,都不忘叮囑我:
要小心些。
事後我才知道:之前有太多同好點過他了。三位師娘也都擔心我:會陷太深。
事實上,我也真的成了《火山孝子》,連續三晚都點了他,這在師娘們眼中,是非常
不可思議的。
別說我跨年回到台北了,還打越洋國際電話給他,一兩個禮拜之後,我放寒假了,就
又立馬趕到泰國去找他。
後來我才知道:他算是店裡的紅牌,每晚都有人點,老闆還打了一條金鍊子送他當獎
勵。他也有會新加坡客人,一晚就給他5000泰銖。
可惜,這樣不缺客人的他,是不太珍惜我對他的好。特別是我還帶著他,從曼谷飛去
清邁旅遊。
在清邁,我帶著10號去Adam's Apple,他還會欺負我不懂泰文,竟給他自己點了位Boy
再一起去Nice Illusion。
後來,雖然我沒要10號再跟我去普吉了,但重情重義的我,還是把原本幫他買好的
機票給了他,讓他自己回曼谷去。
總地說起來,10號讓我看見:我之所以那麼喜歡他,是因為他的外型,融合了我的
第一、二任男友。
也讓我看見了:說不能接受遠距離愛情的我,既然連台北、桃園的距離都不能接受,
為何還能接受台灣、泰國的距離。
他更讓我看見了:我就是要找一位《懂我的付出、也願意同等付出》的對象。當然,
常人說《婊子無情》,對性工作者來說,或許有收入可以生存是最重要的,我卻要
他像談戀愛似的為我付出,我也真的是太過癡人說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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