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你沒意見
但我對你在Twitter上的一則行為很反感
有一個可愛高中生有參加你的盲(做)測(愛)秀
結果他跟你拍了做愛影片,然後你上傳了,之後他反悔了,你刪文了
雖然那則影片已經被其他id轉錄,其實還是可以看得到,幫那高中生QQ
但
我對你之後的做法很反感
你在Twitter放上他的照片,然後公告譴責說他反悔了,讓你浪費酒店的費用和時間人力,
拜託你給他多少錢?還是沒給?
重點是你放上他本人的照片,說他反悔
你知道這樣傷害他很深嗎???
他都不想公佈影片了,你放他照片幹嘛?
昭告全台灣他拍過這種影片嗎?
看他本人的照片,他還是很嫩的年輕人,高中生,頂多大學生,他也有他的未來好嗎?
作者:
Neps (Neps)
2019-03-15 12:22:00看到最後都在啪啪啪 69
作者:
zhmmg25 (小_剛)
2019-03-15 12:29:00ip錯誤,但桶泥難得不發廢文
作者: a40817298 (濕濕) 2019-03-15 12:30:00
等一下粉濕 出來護航,都是they 的錯
作者:
winsua (winsua)
2019-03-15 12:39:00那個高中生影片不是還在嗎~
作者: afd98756 (Ivan) 2019-03-15 13:06:00
噁心的人
作者: Kogamechan (恩) 2019-03-15 13:07:00
難得痛痛泥中肯
作者:
belas (howard)
2019-03-15 13:36:00難得推統尼啦
作者:
n1lk5g2 (傑先生™)
2019-03-15 13:53:00被盜帳號嗎Toni
作者: howard2451 (howard) 2019-03-15 15:36:00
哇這真的是我們認識的桶尼嗎XDD
作者:
onollll (onollll )
2019-03-15 16:18:00我記得拍片不是給800嗎?800出賣自己一生QQ
作者:
s93080 (StupidTiger白痴虎)
2019-03-15 19:20:00捅尼是不是被盜帳號了?
作者: Sandy101 2019-03-15 19:56:00
這次挺你,他真的夠噁心無恥
作者: baralanwoo (芭樂蓮霧) 2019-03-15 21:06:00
嗯 希望這次不是我最後一次推你
作者: XiaomiRed (小小米) 2019-03-15 21:18:00
好奇是傳說中的 004 嗎
作者: evil26 (智障) 2019-03-15 22:20:00
我只能說做事真的要三思
作者: dilbert5 (StoryTeller) 2019-03-15 23:21:00
高中生是未滿18歲嗎?
作者:
foxooo26 (fox狐fox)
2019-03-15 23:23:00難得支持桶尼
作者:
Gallade (Gallade)
2019-03-16 00:31:00這次真的贊同
作者:
tttmm (thomas)
2019-03-16 00:38:00統尼被盜帳號了!?可惡 推失敗 補推
作者: keyau0828 2019-03-16 01:01:00
正向推
認同,推一個!根本假盲測真約砲還惡意公佈別人照片,很爛!
作者:
alloc (韭菜)
2019-03-16 16:37:00推
作者:
iTao (暱稱長度太短)
2019-03-16 17:37:00推
作者:
ppptofff (血量精算師)
2019-03-16 21:32:00被盜
作者: sl88232004 2019-03-17 00:32:00
桶尼XD
作者: draving (draving) 2019-03-17 00:51:00
推
作者:
pakh (PAKH)
2019-03-17 05:29:00推
作者: baralanwoo (芭樂蓮霧) 2019-03-17 11:03:00
補推
作者: Dill1348 2019-03-17 11:42:00
同感推
作者: godzillalala (哥吉拉拉) 2019-03-17 13:50:00
大概是覺得自己名聲太差所以發個一篇文章來挽回一下吧
導演有給錢 那這個高中生反悔後有退回錢和付一些場地費嗎@@? 好奇問一下,畢竟拿了錢就跑了也很不對,當然導演的處理方式也不ok
這不是早已成立1.誘姦未成年高中生或2.侵犯隱私惡意散播性愛影片?(如果高中生已成年),導演早可以坐牢被罰錢了不是嗎?(而且他還公布有的沒的間接承認)。法律達人來解
作者:
noruas (酪乳)
2019-03-19 20:00:00不用替他擔心==
作者:
sadman (誰的man?)
2019-03-21 16:33:00商業行為商業處理 權利義務簽約寫清楚 免得爭議台灣認定誘姦年齡應該是指未滿16歲
十八歲以上之人與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所稱少年,指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引誘、容留、招募、媒介、協助或以他法,使兒童或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以詐術犯之者,亦同。意圖營利而犯前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跟未成年發生性關係已經夠嚴重了,還敢給錢和散佈性行為影像,不要命了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