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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5
Q:你是個紐約作家,寫的小說也幾乎都以紐約為背景。但是聽說你最近幾十年真正呆在
紐約的時間並不多,一直在旅行,到過87個地方,其中也包括中國。你對中國印象如何?
還會再來嗎?
A:我很想再去中國。我和內人1992年去過中國,當時在「北絲綢之路
」遠行了一個月。我們從北京飛到烏魯木齊,然後徒步走到喀什葛爾。這段旅程很艱難,
但是激動人心!第二次去是2005年去了台北、上海和香港。
勞倫斯·布洛克生性低調,但伯尼的很多審美趣味悄悄洩露了作者的一些喜好。比如伯尼
喜歡文學的吉卜齡,哲學的史賓諾莎、繪畫的蒙德裡安、影像的亨弗萊·鮑嘉、美國國家
娛樂的棒球英雄泰德·威廉斯,到影響改變美國整整一代人思維的《麥田守望者》。儘管
布洛克一直嘴硬:「很難說我和伯尼到底有多麼相像。我懷疑他比我還聰明,也遠比我更
愛冒險。」
布洛克的冒險始於紙上。他沒有讀完大學,就在一個出版公司的郵件處理部門找了份工
作,就是在那裡,他開始了寫作。最開始他跟別人合寫情色小說,19歲的時候才以自己的
名字第一次正式出版小說,到現在為止,一共出版了50多部中長篇小說,100多個短篇故
事,還有一系列專門寫給作家看的書。據說他從來沒有被退過稿,當我們向他本人求證這
點時,他的回答是:「不是這樣的,這麼說太誇張了。不過大多數時候編輯都很喜歡我的
作品,這點倒是真的。為此我非常感激他們!」
最近,他又出了一本新書,叫《Step by step》,是他作為馬拉松愛好者和競走愛好者
的回憶錄。還有剛剛完成了《Between Drinks》,馬修·斯卡德系列的新作。另外,他最
近還開始給集郵雜誌寫每月專欄(殺手系列中的凱勒,就是一個狂熱的集郵家)。
今年72歲的他,已經寫了超過半個世紀!寫寫寫,寫到什麼時候會停下來?這個問題,
布洛克也問過自己。「有時候也會想退休的事情,但不知怎麼地,還是在繼續寫作。」
現在再寫東西,只是純粹給自己找樂。這個歐美硬漢派偵探小說第一人已經不需要再給
自己添幾座獎盃來證明自己的成就。事實上,他電腦前擺得夠多了:美國犯罪文學終身成
就獎、愛倫坡終身大師獎、鑽石匕首獎,兩座馬耳他之鷹獎,三座愛倫坡獎,四座夏姆斯
獎……
世界上寫死亡寫兇殺寫探案的那麼多,為什麼獨獨勞倫斯·布洛克的作品擁有最多崇拜
者,成為精英分子最愛收藏的推理小說呢?有一個讀者是這樣總結的:布洛克的本領是先
在血腥裡看見恐怖,然後把恐怖化成懸疑,再在懸疑裡尋求理解。
布洛克自己說:「(我的作品)即使不能改變生活,但可以幫你度過幾個難眠之夜。如
果我的小說可以縮短飛機行程,或者讓某人暫時忘了頭疼與不快,就足夠了。」
所以,睡不著的時候,扭開檯燈,拿起他的書。
這是他最愉快的時候。
也是我們作為閱讀者最愉快的時候。
感謝籐堂非、歐陽杼協助作者與勞倫斯·布洛克進行相關內容的核實和溝通。
編輯:王岳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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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蔡曉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