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gay板板主pbwang1203永久水桶判決

作者: IbakaBlock (甲甲真是有夠噁心)   2017-04-09 09:26:05
看過置底的 "[公告] 申訴前當事人必閱須知 & 申訴流程圖" 了嗎? 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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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IbakaBlock
被 告:gay/pbwang1203
請 求:解除永久水桶處分,改判初犯水桶一周,並發表公告文道歉
理 由:
本人在gay板被板主pbwang1203以推文引戰累犯判決永久水桶處分
且經與板主pbwang1203站內信溝通後還是不服板主pbwang1203之說明
故在此提出上訴
gay板板規:
乙.發言規範
6.禁止人身攻擊、誹謗、引戰
 *人身攻擊、誹謗僅接受當事人檢舉,板主不能主動處理
 *引戰必須在兩天內累積三人站內信或置底板規推噓箭頭檢舉,板主不能主動處理
丙.違規罰則
1.違反發言規範1~2,水桶一週,該文刪文;初犯水桶三天
2.違反發言規範3~10,水桶一個月,該文退文;初犯水桶一周,該文刪文
3.於ID水桶期間,使用其它ID違規者,原ID、其他ID各再加半年水桶
4.累犯一次罰則兩倍,累犯兩次水桶四倍,累犯三次永久水桶
本人在gay板遭本次永久水桶處份前,並未在gay板有任何被水桶或退文之紀錄
gay板板主未在事先警告當事人已經觸犯該板引戰條款的情況下,就以累犯論判決
本人永久水桶處分,本人認為有極大爭議,且gay板引戰條款本人認為定義不明
本人被板主pbwang1203判決引戰的推文,經本人重新審閱,看起來也都只是單純對該文主
題提出個人評論,也未有任何人身攻擊、誹謗、引戰之事實,由此可見引戰判決完全由板
主自由心證,但本人認為其屬gay板之風格,故不對判決引戰部分進行申訴
但試問,如板主未事先以初犯論警告當事人周知,當事人要如何知道已經觸犯該板定義不
明的引戰條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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