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gay板板主teemocogs永久水桶判決 D0034

作者: BrandyEye (單寧瑟)   2017-08-26 13:49:51
看過置底的 "[公告] 申訴前當事人必閱須知 & 申訴流程圖" 了嗎? (yes/no)?
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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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BrandyEye
被 告:gay teemocogs
請 求:公告撤銷水桶
理 由:
teemocogs認為我推文"這裡的人並沒很有善 你自重"觸犯人身攻擊、毀謗、引戰。
我認為此次判決裁量不當且已嚴重侵害基本言論自由

在此為本人語意作解釋
"這裡的人" 指稱gay板板眾,得認定指稱無異議。
"並沒" 作否定、翻轉後續詞語之意。
"很" 作強調、提升後續詞語程度性之用。
"有善" 為正面積極效用之形容詞。
"並沒很有善"得認定,我所指稱"這裡的人"為,除"很有善"以外的其他狀況。
且"很有善"為特定情況,並不應是普遍情形。
僅"非"很有善可明確為本人所指,而"非"很有善的其他狀況,或可包含有善、不有善、
普通...等狀況,無法明確本人所指之意也無從認定其餘狀況屬於褒貶何者。
因此人身攻擊、毀謗等,需得明確指稱對象且具貶抑使之名譽受損的情形,並不確立。
實務上亦無此以"否定正面用詞"而間接判斷貶損的情形。
而此句係經本人在gay板過往經驗所發,且當時該文在本人推文以前,
文章下已累積多項噓文且比推文數多亦已偏離文張本意,
可客觀認定發文者並沒有受到"很有善"的對待。
從語意最後"你自重"可見為我善意提醒,且當時推文走向不宜再作討論,實不得認定引戰
經多次溝通板主不願說明判決的依據或標準何在,
這次判決不僅荒謬且無疑對基本言論自由造成嚴重侵害,絕不可忍故而申訴。
舉 證:
如附件
附一為判決公告
附八為被處分文
其餘附件均為與版主溝通之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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