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gay板板主檢舉之判決

作者: terry1020 (靈界偵探)   2021-08-03 13:24:56
看過置底的 "[公告] 申訴前當事人必閱須知 & 申訴流程圖" 了嗎? (yes/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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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terry1020
被 告:Gay paladada
請 求:退回原水桶處份並道歉
理 由:對甲板 paladada之判決#1X1ykjAq (gay) 提出異議
首先是18禁定義
因各國的法令、教育、文化上的差異,對於十八禁作品的規範會有所不同;但大致上規範
的共通點,會包含以下明顯內容(文字、台詞、畫面):
性行為.恐怖.大量出血.屍體.煽動恐怖情緒的殭屍、幽靈.暴力血腥.殺人.虐待.拷問.
身體肢解.犯罪.搶劫.竊盜.綁架.毒品.未成年吸菸、飲酒.牴觸法律的動作行為.言語.
髒話.歧視語.賭博。
以上摘錄自維基百科
該段推文中「插 man」一詞並無提到生殖器接合情形,可能是用手插用腳插用物品插,
man本身亦無生殖器之意,可能為身體任一部分,
用刀插MAN 更無可能為用刀與男人性交之意。
故「插 man」本詞被稱為18禁實屬甲板板主個人偏見與過度解讀。
另台灣人口語常講 X=叉 插 差,插 man 就是X MAN的另一種講法,
綜觀「插 man」本身也並無特指猥瑣之意涵,
故判決應撤銷並道歉,以免貽笑大方。
在[證二]甲板板主在信件中認為「善意暖到滿出來」的解釋亦不知所云,
讓人聯想到什麼樣的空間會變成18禁露骨描述?
甲板板主「只會讓人聯想到男男性愛」更是他個人偏見與臆測。
在[證三] 甲板板主的個人偏見與過度解讀更是顯露無遺。
「插 MAN」本身就能替代 X MAN的讀法,因本新聞發生地在高雄,
此前高雄市衛生局長及新聞亦用過「X MAN 趴」等相關詞彙,
故有「插 man潮多了,善意暖到滿出來」之推文,
甲板板主只往男男性愛方面去臆測,可能與之個人生活經驗有關,亦不是判決理由。
[證三]版主第二點以不同文章之推文做判決辯解,
與本案並無直接關聯,形同隔空水桶之荒謬,更不應做為判決理由。
如判決理由成立,
則甲板板主PALADADA 在其他文章推文「我就雙標 我就爛」
https://i.imgur.com/z79HNc6.jpg 亦能作為判決不公之理。
另PALADADA身為甲板板規之執行者,毫不諱言自己不執行標準一致之判決,
更是PTT 甲板鄉民之大不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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