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FoodAndDrink 組規 2012版

作者: GeminiMan (GM)   2012-10-30 20:10:00
各式申請及事務請依本組發文格式,發表無關看板板務、廣告文,予以劣文退回處理
1.申請:供版主申請多重ID及發文限制之範本
看板遭到可疑ID挑釁洗版造成看板秩序混亂者,版主視情況申請多重ID查詢或是提出看板
發文限制,限制資格可由板主群自行斟酌,板主群全數同意後且於該版公告一週後,則可
至組務板申請
2.版主:供新增版主之範本
請留職之版主推文附議方為有效之申請
版主資格依照生活娛樂館組規之規定
本組特有規定:若在本群組曾擔任過版主,擔任狀況不佳或怠職者欲再申請版主職者
其適任資格由小組長認定
3.開版:供新開看板之範本
連署看板依照生活娛樂館組規之規定
因使用率低、相似/功能率過於雷同的看板逐漸增加
即使是有效連署,若與本站其他看板相似率過高或預期使用率低者,不予開版
小組長認定予以開版者,以試閱方式新開看板
使用率是否達到標準由小組長認定,每一看版之標準不一定相同
連署理由,以"支持、贊成、加油、路過/幫推/推"或是無關連署理由、意義不明之語氣
,以及只有表情符號之連署,皆視為無效票
此連署規範也適用於連署/罷免版主
4.申訴:供使用者檢舉/申訴用
非當事人或與事件相關者,禁止推文、回文,以攻擊、挑釁之非關者,
經小組長認定予以停權之處置,非關者在事件中所提之語句將不認定為事件之佐證
(申訴人請給予版主1~3天的處理期)
當事人請先與所屬版主溝通,溝通無效再至本版申訴,並檢附溝通之過程
無良好的溝通過程本組不予處理
於本版進行申訴時,請勿帶入挑釁、人身攻擊、不雅、不尊重之語句,因大部分申訴容易
到淪至筆戰,故本組給兩者1~2次答辯之機會,若淪於吵架則全部證詞不予採信,小組長將
認定該申訴無效不予受理,故請各位保持理性進入本版。
小組長提出判決後,相關者不滿可至群組務版上訴
非關者請勿對申訴過程及判決結果做出回應,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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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2010/AUG/02 SYSOP版#1CLXxDNX 所公告:
可申訴到小組長層級的申訴:
對下列板主行使的權力
有異議者可向小組長申訴
1. 看板文章管理權 請參考
2. 制定板規權 #1348aPLp (SYSOP) [ptt.cc] [公告]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3. 看板隱板權
申訴案所負責板主需要迴避時
小組長代為處理
若非特殊事由,上列情況外的申訴案小組長得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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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娛樂館特有之組規:不受理不明來源的使用者申訴
有鑑於特定使用者屢次以多重帳號擾亂,
並且以跳板或代理伺服器來逃避追蹤來源,
本站只受理為自己言行負起責任的使用者申訴,
即日起以代理伺服器或跳板等不明來源的使用者申訴,
一概不予受理。
此類使用者經送帳號組確認,就算由上站紀錄無法認定為相同使用者,
但確認是以代理伺服器上線,且有相似的行為模式者。
可由小組長認定為相同使用者,由板主處理。
5.請辭:供版主請辭使用之範本
留職之版主不需附議
生活娛樂館 群組長 Gemini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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