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人:FadedMisa
申訴版名:fastfood
被申訴人:n6335097
申訴訴求:撤回本人水桶
申訴內容:
1.fastfood版主n6335097因本人於文章
yes12320 (wewe)
[食記] 必勝客海皇干貝鳳梨蝦
時間 Fri Mar 9 19:00:34 2018
(全文請見文章代碼(AID): #1QfoPWjB (fastfood) [ptt.cc] [公告] 豆頁痛水桶)
中之推文
→ FadedMisa: 這我前天才剛吃 不錯 03/09 22:30
判決本人違反速食版規2-8「幫助他人違反板規1-7者,水桶1個月以上處分」
而版規1-7為「1-7.部落格廣宣文
如有接受餐廳招待或參與試菜之情事,張貼食記請務必於文章開頭清楚註記。
若經檢舉且查證屬實,文章將退文退回,依情節水桶。」
判決文
文章代碼(AID): #1Qfx7fRm (fastfood) [ptt.cc] [公告] 下水餃水桶
理由為
「以上帳號皆在以下這幾篇文章中出沒
[閒聊] 來聊聊網路霸凌這件事吧 (WomenTalk)
[認真] 求救 東西卡陰道拿不出來!(sex)
[討論] 大家路上看到活動會參加嗎 (WomenTalk)
[閒聊] 本來很有用的保養品突然變得雞肋 (BeautySalon)
[問卦] 有沒有單身魔法師好調戲的卦 (Gossiping)
[閒聊] 本來很有用的保養品突然變得雞肋 (BeautySalon)」
2.不爭事實
本人曾於以下他版進行推文
[問卦] 有沒有單身魔法師好調戲的卦 (gossiping)
推 FadedMisa: 單身狗悲哀啊 10/23 22:07
[閒聊] 本來很有用的保養品突然變得雞肋 (BeautySalon)
推 FadedMisa: 好像是雅芳保養品? 12/21 14:35
3.
與版主信件申訴後,版主認為本人於上述兩篇文章之推文及速食版之推文
有與其他帳號推文內容、時間相似之處而認定本人違反版規2-8。
而yes12320版友之發文是否真實屬於店家招待本人無從得知,不在此討論。
4.
本人強調吾人之推文、發文皆為自由意志之展現,
本人完全不清楚版友yes12320所發之文章是屬受店家招待之廣宣文,僅就自身經驗推文。
今版主依據本人於八卦、美保版之推文與其他特定版友有相似之處且
於速食版之推文亦與部分特定版友一齊推文,
而判定本人於速食版之推文是屬於「幫助他人違反版規1-7」,
本人認為此舉過於速斷,容欠妥適,有再詳加查明之必要。
5.
本人再次強調,吾人之推文、發文皆為自由意志之展現。
本人認為於他版眾多推發文中不免有與部分版友共同推文之狀況,實屬自然。
本人於他版有與其他版友有相似推文之事實狀況下,本人再於速食版進行推文則被認為
係違反版規2-8。
如此是否代表本人於速食版推文時須避免特定版友以免被視為商家帳號?
再者,依據判決理由之事實並無法推論出本人認識版友yes12320發文是受商家招待或試菜之情事。
觀察版規2-8,「幫助」他人違反版規1-7,此處所言之「幫助」無法做出客觀判定。
版主無法根據本人於他版少數二處推文與特定版友共同出現,而做出推斷本人有
「幫助」yes12320版友違反版規1-7之事實。
6.
版主於水桶理由文中說明「巧合?我不這麼認為」於溝通信件說「這一切完全都只是巧合嗎」
事實上也代表版主並無法明確認定本人與其他特定人是有主觀意識的刻意進行幫助推文
版主對此也僅於懷疑階段即判處本人違反版規,實屬速斷。
本人認為版規2-8「幫助他人違反版規1-7」之規定過於模糊,且淪為版主主觀與版友互相猜疑
之規定,已經無法有效且明確規範版友行為,更有可能因此波及無辜,降低版友推文分享
經驗之意願。
而版主於溝通信件所問之購買發票相關問題,
本人無法提供發票並不一定代表本人推文內容不屬真實。
再者,本人認為吾人之推文內容是否真實與吾人是否違反版規並無關聯。
7.
綜上所述,本人認為版主所提之判決理由與相關事實並無法客觀推斷證明本人是「主動幫助
他人違反版規1-7」,而違反版規2-8,故在此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