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enlyly (請勿拍打與餵食)
2010-06-13 19:49:19所以按版主的說法 是看板無版規
自然劣退也沒有板規的依據?
看板若無板規 但版主執行能有一定的準則 在合理處分範圍內 則組務予以尊重
然劣文處分在本站有明文的規範
須有明確的板規依據 方可執行
故請版主協助申訴者至id_problem取消劣文
其餘處分請版主自行裁定
※ 引述《penlyly (請勿拍打與餵食)》之銘言:
: 請板主提出處分劣文的板規依據
: ※ 引述《GordonBrown (  ̄ 灬 ̄) ←超級金布朗)》之銘言:
: : 原文是2008年的舊文 早已失去時效
: : S板友如有住宿問題, 可以獨立寫篇文章在看板詢問
: : 不必翻了幾千篇的文章, 特地回一篇 2年多前的失效文章
: : 另,貴文章如要點名板主或特定板友回答, 還請私下寄信
: : 新加坡的板面屬於所有板眾, 所有權非屬我個人或某特定板友,
: : 亦非某特定人物作私人交流活動之所在, 如果板上篇篇文章都如此, 並不好吧
: : 文章即已造成版面混亂, 不得已必須請你冷靜一下
: : 以上。
作者: ShoppingNY (找Flash動畫高手) 2010-06-13 21:40:00
良心建議 PTT既然是學術網路 各板應制訂明確版規也可避免造成類似爭議請問Singapore版主何時才會處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