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qitiandi) Re:

作者: TiffanyJang (ARC_Y)   2010-11-14 12:46:08
※ [本文轉錄自 TiffanyJang 信箱]
作者: TiffanyJang (オタクって何が悪い)
標題: Re:
時間: Thu Nov 11 20:12:27 2010
※ 引述《qitiandi (日本魂)》之銘言:
: 申訴ID:qitiandi
: 理由
: 版主 TiffanyJane判決不公、説我違反板規七與板規四、
四、禁止文章字數過短,字數限制為50字,明顯充字數的將由版主定奪
  轉錄新聞需加上不包含標點符號的至少50字感想。
七、禁止發表試圖或容易挑起種族歧視與民族對立之文章
  並請勿因護航某一國家而發表帶有攻擊性、引戰、無意義之文章;
  『我覺得日本好棒』、『我覺得台灣比較棒』這種雖也算是無意義文章,
  但是因為這些無意義的話並不帶有攻擊性,所以在人道考量上可以接受。
  但請務必充實內文,具體說出為什麼日本很棒
: 但我的文並沒有任何板規七的歧視言語、
: 也没有違反板規四的數字少、況且發警告之後、
: 我也只PO一篇文章後並未在該板發文、
因為你發的文章還在前三頁(而且其實根本就還在第一頁),
因此多發的那篇文章第一個回文我就寫你可以修文了,
後來眾版友狂噓文也不見你回來修正,隔天還在日本留學版板發文表示你有上線,
那有可能沒看到嗎?旅遊文也是警告後沒自刪就水桶加劣文呢^_<
: 水桶一個月不會太過份?再説若該板主是因為我
: 是大陸人而如此對我、不也是歧視?
你前幾篇文章不是都在裝台灣人嗎?怎麼突然承認自己是中國人啦^_<
既然你是中國人,那你批評台灣的點就完全只是「你覺得」囉?
你現在人在日本不在中國,至少有Google可以用吧?
甚至反駁說是台灣人自己認為,但看板上反應就可知道台灣人沒幾個人這麼認為。
附帶一提你違反的版規四、六、七項的罰則:
觸及版規第二、六、七、八、九、十一條者,   原文依情節輕重刪文或鎖文
                       發表鬧板文章無限期水桶及劣文
推文視情節輕重水桶一個月至無限
觸及版規第四條者, 刪文
由於你的文章很明顯是破壞板上和諧的鬧板文章,而且還不只一篇,
版規上寫永久水桶我只給你一個月還算從輕處分了。
TiffanyJ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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