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enatass (Casaniere)
2014-01-14 15:53:47※ 引述《rrrock (rocker)》之銘言:
: ※ 引述《Renatass (Casaniere)》之銘言:
: : 申訴與板主答辯請簡單明瞭
: : 附上直接證據
: : 經板友檢舉"地點位於新橋旁,法國二樓公寓" 此房屋主AirniA曾在2012年12月與房客
: : 有租賃糾紛,被舉報照片與現實不符,查閱照片後,認為屋主確實有疏失,本人於12/24日發文
: 於2012年12/24
: : 公告禁止此房日後在ptt法國版上出租,屋主也推文表示會刪除自己的租屋文
: : ┌─────────────────────────────────────┐
: : │ 文章代碼(AID): #1Gs50WnB (France) [ptt.cc] [公告] 求救,關於留學生出租的 │
: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rance/M.1356353568.A.C4B.html │
: : │ 這一篇文章值 55 Ptt幣 │
: : └─────────────────────────────────────┘
: : rrrock自稱為AirniA友人,代發租屋文,並在寄給我的私信中指稱AirniA不再使用此版,
: : 因此沒看到我寶貴的公告.這點前面已經證實了AirniA早就看過也尊重我的判決
: 我朋友這樣告訴我,那是我朋友騙我,
: 我朋友騙我,並不代表我沒有查證,
: 因為我是「事發之後」才知道「此一公告」,
: 所以我是針對版主您「未盡告知義務」一事回信/申訴,
或許其他找房的板友會不知道這間房被禁
但是屋主一定知道自己被禁,代po的被懲處,那也是你們的責任
你覺得我應該要置底,置底是特別發給誰看? 跟這間屋子有關的只有屋主吧
屋主都已經被我公告過了我還有必要再置底嗎?你說她糾紛過後不再使用此版
那我專程置底給不會到法國版看文章的人幹嘛?
懂嗎?
租屋文沒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