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證04] Re: 妳好

作者: BBQ ( )   2018-08-18 08:29:53
※ [本文轉錄自 BBQ 信箱]
作者: BBQ ( )
標題: Re: 妳好
時間: Mon Aug 6 11:56:40 2018
你好:
我已經跟你解釋過我的解讀方式了。
如果你懂法律、站規、板規,你應該要做的是去申訴,
而不是在這邊單方面的說別人曲解你。
以上,沒有新的事想討論的話,我將不再回應。
※ 引述《LOVEMOON3427 (沒看過落枕嗎...)》之銘言:
: 看來邏輯也不行
: 嘴臉有兩種意思,原意是A:臉色、態度,而後有人也用來指B:稱醜惡的,
: 這兩個放在我的推文裡面都說得通,而且我也跟你解釋我的意思是前者,
: 你這樣還不算曲解意思,不就是自己拉椅子坐下,
: 那麼我在推文裡面說好笑,你也可以曲解成我覺得人好笑 所以歧視他人?
: 言論自由對你來說是一個不能理解的概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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