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關於Rainlilt 申訴案

作者: 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   2013-11-13 17:38:54
依站規,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二章 違規行為之處理
第八條(違規行為之認定權人)
看板違規行為,由版主認定事實之有無。
其中關於板主管理板面不當及違反群組規範行為,由小組長認定之。
其他違規行為及小組長管理群組不當,由本站認定事實之有無。
所以違規與否是由版主認定,查本案版主引用法條並無不當。
故本申訴不受理。
對下列板主行使的權力
有異議者可向小組長申訴
1. 看板文章管理權 請參考
2. 制定板規權 #1348aPLp (SYSOP) [ptt.cc] [公告]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3. 看板隱板權
申訴案所負責板主需要迴避時
小組長代為處理
若非特殊事由,上列情況外的申訴案小組長得不受理
另版務處理層級僅到小組,本文為最終判決。
以上
※ 引述《IamFenShen ()》之銘言:
: 申訴人:IamFenShen
: 被 告:SMSlife板主Rainlilt
: 請 求:解除永久水桶 取消劣退 並在板上公告誤判並且道歉
: 理 由:
: 本人於11/11 遭板主以板規四劣退七篇文章與永久水桶
: 但我認為相關文章完全沒有違反任何板規四之嫌
: 而且每篇都有討論的重點
: 因板主已拒收我的信件
: 顯然沒有溝通的意思
: 故直接來組務申訴
: 經過信件與板主溝通,沒有共識,故至組務申訴
: 舉 證:(文章備份+公告通知+與板主溝通記錄 請轉錄到組務板)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