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ogflower (霧裡看花)》之銘言:
: : 我回了兩封信到板主信箱但是板主並沒有回我信
: : ===================================================
: 版主對此部分申覆如下:
: 版主認為有必要將其所提之論點以公開回覆之方式為之,因此為可受公評之事,
: 而申訴人亦將其信件要旨以推噓文之方式呈現於公告下方,#1Kxd1ceB之公告可為證,
: 故版主認為申訴人之說詞顯與事實相違。
我在信件中有請版主不要直接做判決
我會願意改文
並且說了 軍事即政治 很難直接判定什麼東西不是政治
況且我發文的東西直接跟版上主題有關
版主沒有意願跟我做討論
反而直接發一篇公告然後追加水桶
顯然沒有要溝通的意思
而且版主發的公告直接曲解我的意思
(另外 我沒有噓你文 我是推文和箭頭)
: 版主在此申覆如下:
: 1.申訴人已於其部落格下方之留言回覆中明確指明發表此篇文章之目的為:
: 「科科 我就是要質疑 台獨跟當兵到底關聯在哪」
: http://ppt.cc/KJop 之圖片可為證。
: 申訴人既已明確表示發表此篇文章之目的,則依敝版板規第二十三條規定處分
: 顯屬合理。
1
版主會不會太誇張了?
拿別的地方的留言 來做PTT上發文的判決?
我認為,
PTT跟部落格跟FB都是不一樣的平台
閱讀大眾也不一樣
發文的目的訴求的對象當然也不一樣
不可同一對待
例如我本人在關鍵評論網也有寫作 在那邊寫東西和在聯合報鳴人堂寫東西
筆法和對象都不一樣
把文章拿來發在PTT的不同版 目的當然也不一樣
重點是版主透過「事後」蒐證的方式去檢視我在其他地方說了什麼東西
這並不是一個合理的判決方式
2
「我就是要質疑 台獨跟當兵到底關聯在哪」
這是文章論點的一部份 不是全部
再說,我就是要跟大家說這沒有關聯
請大家不要再亂酸 然後應該要注意軍事改革
版主還是沒有看懂我文章的意思
我現在申訴的重點是:
版主曲解我的文章是要推廣台獨、幫林飛帆說話
可是我的主要論點是說:那些都跟軍事無關 不應該這樣聯想
: 2.申訴人於此申訴文開頭亦述明其發表此篇文章之第二目的為:
: 『 主要是是戰那些「戰替代役的人」
: 「酸林飛帆當替代役的人」
: 「覺得當兵才有資格參加社運和主張台獨的人」』
: 敝板為避免與替代役版發生紛爭,除一再宣導版友不可主動引起與替代役間之紛爭外,
: 亦於板規中明訂罰則如下:
: 第二十條(替代役引戰之禁止)
: 一、凡於軍旅板上主動發文,或於推噓文中意圖引起板友對替代役有攻擊行為者,除
: 處以永久水桶外,並得保留對行為人之告訴權。
: 二、應於替代役板發表之文章誤發表於軍旅板者,刪除其文章並勸導轉發至替代役板
: ,再犯者退文。
: 申訴人既已表明其發表此篇文章之第二目的,其同時違反敝板板規二十條與二十三條
: 之事實即已顯然可見。
: 依上開申覆及事實,版主謹向組務申請撤銷其原水桶30天之處分,改依敝版板規第二十
: 條判處永久水桶,以收嚇阻發表政治文之亂象,祈請組務裁示。
版主先用引起爭端這個條件來退我文
後來又不斷曲解我的文章意思
其中出現幾個問題
第一:版主第一篇公告說沒人主修政治學、沒人關心我說的話題
明顯是沒有根據、且以自身主觀判準來做裁決
而不是依照實際上的文章內容
第二:之後再用別的條文改判 前後引用條文不一 處置本身就是一個爭端
第三:現在又新拿別的條文來砸我 但是這出現更多的問題
軍旅版上之前有許多討論替代役的文章
例如有人叫替代役去打飯、說替代役都是殘廢
那些文章都沒受到任何處理
而我的文章是叫大家不要再戰替代役了、
同時叫替代役的人們不要再做沒意義的回應
版主明顯有前後標準不一的問題
版規說不能意圖引起人們對替代役的攻擊
但我的文章是叫大家不要再戰替代役 怎麼會意圖引起人們戰替代役呢?
從邏輯上來說 就算有人跑來戰 也不是我有這個意圖吧
版主引這條 自己不覺得很奇怪嗎?
如果今天版規是說禁止任何「會引起」人們戰替代役的文章那我也就認了
可是版規是說禁止「意圖」戰替代役 而我是呼籲大家不要戰替代役耶!
第四:經過申訴又處永久水桶,明顯有挾怨報復,濫用版主職責之虞
另外,我在此敦請組務對於其下各版的「政治文」定義做檢討
不是任何事情沾到政治就叫做政治文了
軍旅版每一件事情都是政治的
我今天不是在叫大家支持台獨或支持某種意識型態
我的文章是告訴大家
其實當兵什麼的跟那些政治沒有太大關係、請大家專注軍事改革
結果版主說這叫做亂象
所謂政治文指的應該是跟版上主題無關、
沒事亂罵人、推廣某種意識型態和政黨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