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obov 不處理 army-sir 板務

作者: 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   2015-11-21 18:22:53
7.組務不受理各板判決超過七日之申訴案。
*自公告時間點起算
你這案已過7日,不受理
另外
5.經該板板主證實未與板主溝通過而逕行申訴,不予受理,直接劣退水桶。
*版務問題請先行溝通,小組不是版主和使用者的戰場。
你不跟他溝通就來小組,按規定劣退水桶1年,請你補齊來往溝通信件
不然就直接劣退水桶
※ 引述《Drbigbird (大鳥博士)》之銘言:
: 1.
: 先前檢舉的文章OBOV說超過7日不能退文
: 我有請她去向站方申請補退
: 他嫌麻煩也沒去
: 轉錄信件當證據
: 以及下列一案也沒處理
: 2.
: 文章代碼(AID): #1MJT3FmS (Army-Sir) [ptt.cc]
: 請小組長依規定解職
作者: Drbigbird (大鳥博士-大比鳥)   2015-11-21 19:03:00
溝通信件如附件,另外往來信件沒有因為他沒回我而且我不董為何小組長會認為我在戰obov標準程序不是|有人違規-檢舉-版主處理-結案板主不處理-上訴組務版檢舉我的流程有違反組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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