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一] 多重帳號查詢(Railway)

作者: cassine (Savannah)   2014-02-03 15:10:15
※ [本文轉錄自 Railway 看板 #1Ix8TYkn ]
作者: cassine (Savannah) 看板: Railway
標題: [公告] suzumura [板規 5]警告一次
時間: Sat Feb 1 13:34:23 2014
suzumura於本板編號第 20089篇文章(代碼:#1IwvBOEq (Railway) )中推文:
→ suzumura:漲價後運量還是上升的?天哪!po文章前查一下資料很難嗎 02/01 10:52
http://mops.twse.com.tw/ 本板#1Iqx3bpu (Railway)
月份 實際營收 日 日均 成長 去年同期 附註(單位:千)
10月 3049055 31 98356 -2.25% 5.36% 高鐵首次調漲票價
→ suzumura:10月漲價後 旅運量已經倒退回今年1月 甚至去年12月的 02/01 10:52
去年一月
月份 實際營收 日 日均 成長 去年同期 附註(單位:千)
01月 2734717 31 88217 -10.0% -13.85%
以實際營收來看,suzumura發言並無實據。
→ suzumura:請問你是在哪夢見運量還是在上升 人家說創新高的是春節 02/01 10:53
→ suzumura:而已 自由座乘客本來就是標榜隨到隨上 連這個也要跳針 02/01 10:53
12月 3213690 31 103667 0.82% 5.73%
11月 3084827 30 102828 4.55% 8.87%
10月 3049055 31 98356 -2.25% 5.36% 高鐵首次調漲票價
以上推文內容,經人檢舉,板主判定內容與事實不符,違反本板板規 5.3.2,除
依照 5.3.1規定給予「警告一次」處分外,同時將違規紀錄移送組務板與帳號部
申請多重帳號查詢。
作者: fireneo (Josh)   2014-02-01 13:38:00
頭推
作者: ROCAF (宅宅軍曹)   2014-02-01 13:47:00
說不定後面還一個連的分身等著上
作者: suzumura (復仇女神)   2014-02-01 15:19:00
用營收來證明「旅運量增加」有本事這篇就放著不要改
作者: a27281591 (皮皮)   2014-02-01 15:26:00
那請問樓上營收增加跟旅運量增加是不相關的嗎?
作者: Chungli28   2014-02-01 15:30:00
三樓不認同的話,可以先提出延人公里降低的數據來佐證
作者: cassine (Savannah)   2014-02-01 15:48:00
suzumura你不滿意就請拿出直接證據來
作者: suzumura (復仇女神)   2014-02-01 16:03:00
拿出來了 那這篇要怎麼算 現在是怎樣 指控別人判決別人的人自己不用檢視證據 要被指控被裁罰的人提證據證明自己無罪 現在終於想起來有一種東西叫作旅客人數和延人公里了 那判決的時候怎麼都不會覺得怪怪的
作者: Chungli28   2014-02-01 16:08:00
旅運量降低的數據拿在哪裡?
作者: a27281591 (皮皮)   2014-02-01 16:59:00
那可以麻煩請你回答一下我提的問題嗎?謝謝!
作者: cassine (Savannah)   2014-02-01 17:03:00
因為有人提證據證明你有罪,所以現在輪到你反證,不反證那板主就相信檢舉的人,畢竟檢舉人言之成理
作者: cutec (sasaki)   2014-02-01 18:21:00
d董您這回卡錯技術了喔。
作者: suzumura (復仇女神)   2014-02-01 18:29:00
結果我打個球回來 不願下台就算了 連個道歉不肯講 人家講旅運量 用營收檢舉叫做言之成理
作者: mstar (Wayne Su)   2014-02-01 18:47:00
X 打個球回來 O 打自己嘴巴回來
作者: liton (歐吉桑留學生)   2014-02-01 19:21:00
之前不是說要別人拿出特許費的證據?結果賭雞排又在嚕小小轉移話題 就只會嚕小小移轉話題這一招嗎?
作者: Chungli28   2014-02-01 19:23:00
我都提出旅運量證據了,板主為什麼要道歉?suzumura:拿出來了 那這篇要怎麼算連個道歉不肯講的或許是你喔!
作者: cassine (Savannah)   2014-02-02 10:03:00
之前會計原則的部份也是龜縮起來假裝失憶不回應啊這人的爛賬太多了,隨便舉就一堆
作者: ttnakafzcm (燦's)   2014-02-02 10:36:00
爛帳太多 BJ4
作者: suzumura (復仇女神)   2014-02-02 12:08:00
哇!不出來回應也犯版規?那出來回應該版上吵成一團 你還不是出來用版規 你好大 我好怕!會計事件是我先發起的嗎 出來回應結果發起的人自己又加了一堆條件 我還要跟嗎 退一萬步 請問會計事件是犯了哪條版規
作者: mstar (Wayne Su)   2014-02-02 13:46:00
永久水桶開分身就閉嘴快滾吧
作者: liton (歐吉桑留學生)   2014-02-02 17:17:00
[公告] makokatase 改判永久水桶 <-自己承認是分身 顆顆
作者: cassine (Savannah)   2014-02-03 01:30:00
沒犯規啊!只是就坐實「射後不理」的口實而已要是肯拿出嗆我的十分之一精力好好回應或認錯,大家不會對你這麼反感。跟主流意見背道而馳不是問題,重點是不肯按規理性討論,辯贏就囂張起來,辯輸又推託閃躲不願認錯
作者: liton (歐吉桑留學生)   2014-02-03 01:34:00
會計事件是我跟makokatase之間的事 suzumura這ID有發言過?不就自己承認被水桶還開分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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