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assine (Savannah)》之銘言:
: 1.小組長於本板 D0053號判決第三項做如下要求,節錄如下:
: 3.關於Howard61313版主拒不回應申訴者乙案,請Howard61313版主於假後七月二十日
: 後十五天內,亦即八月四日前至組務回覆。
我在7月20請假結束後都沒有上來組務板
一直到這篇文章發出、再經由coon板主寄信告知後,才知道D0053號判決的存在
因此,先感謝cassine提醒
: 2.Howard61313 於今年 7/20 請假期滿後,無視小組長命令,既不解釋為何
: 當時「拒不回應申訴者信件」,亦未道歉認錯
當時過了兩天才回應的原因,是自認為申訴無理、違規情形清楚,以為沒有解釋的必要
當然,我很清楚的了解「不知法而犯法」不能當成無罪的依據
所以,若是「拒不回應申訴者信件」這件事本身有觸犯任何規定,我會接受相關處分
並且也會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