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訴人:betty777
二、為認定或處分之人(板主)/看板名稱:cka/THSRshare
三、認定或處分之事由、內容:
THSRshare 版主 cka 未經查證逕行認定本人發文次數不符板規規定
並祭出34個月水桶的處分
有違事實
本人在 THSRshare 版發文前已詳閱板規
並謹守規範
於發文前已再三確認達到發文標準才開始 po 轉讓文
請小組長詳查
版主 cka 此舉違法濫權
同時亦對本人權益造成損害
請儘速解除水桶處分
並對該版主做出適當懲處
以昭公信
以下引述 THSRshare 版主 cka 來信:
※ 引述《cka ()》之銘言:
根據板規 需要文章10篇以上才可在本版發文
但你34篇文章全部在本版
因此視為違反板規
是故意註冊新id來po文
34篇 一篇一個月 共34個月水桶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