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Railway無視建議板務文、不服板板主判決

作者: cassine (Savannah)   2015-04-26 03:30:50
※ 引述《fireneo (Josh)》之銘言:
: ※ Note:此申訴分類僅限被處分認定人懲處(水桶、警告等)適用。
: 其他事項請使用 [檢舉]
: 一、申訴人:fireneo
: 二、為認定或處分之人(板主)/看板名稱:(cassine)Railway
: 三、認定或處分之事由、內容:
: 1.無視板務文,忽視有共同共識板友群的建議
: 2.不服裁決
: 四、不服之理由:
: 1.本人在Railway板發過2到4次板務文,板主忽視不回不處理,卻可以在前後文M文、
: S文的檢核板上文章狀況?
我這不是處理了嗎?
: 2.檢舉板上違規事項,板主認為該詞毫無貶抑不受理,回覆相同板友、相同的質疑板
: 規執法角度文章,卻屢次被板主刪除,本人認為板主無意讓公評處理並一意孤行,
: 而履次刪文、執行禁言。
啊不已經解釋了這是針對單一案件的裁決,不服請來這邊上訴,你中文是看不懂
膩?
: 五、所附證據:相關證據(含板主判決公告、水球或信件溝通紀錄)
: 請使用轉錄功能、請勿編輯。
: 1. 2014/0821 [板務] 開放噓文功能
: https://www.ptt.cc/bbs/Railway/M.1408601216.A.476.html
: 14個人推文,6個版友在此篇覺得友必要噓文(投票?),2個反對
才六比二,八個樣本而已
: 2015/0318 Re: [板務] 建議開放噓文功能、置底閒聊
: https://www.ptt.cc/bbs/Railway/M.1426677502.A.936.html
: 7人推文,3個版友覺得友需要噓文,1個反對
三比一……,比上次還少
: 2015/0422 Re: [宣導] 宣導一下關於噓文的問題
: https://www.ptt.cc/bbs/Railway/M.1429703150.A.777.html
: 板友在推文中有提到噓文為PTT系統正常可使用的推文選項 (此系列板務文目的)
: 2015/0424 Re: [公告] 板規修訂投票開始
: https://www.ptt.cc/bbs/Railway/M.1429868204.A.5C4.html
: 第四次申請求斟酌/開放板友投票決定開放噓文(板務文)
你哪有申請?信件紀錄來一下啊~
: 此次板主才開始受理。
: 2. 不服判決
: 以下為站內信檢舉內容
: 作者 fireneo (Josh)
: 標題 檢舉鐵道板疑似違規
: 時間 Sat Apr 25 15:51:58 2015
: ───────────────────────────────────────
: https://www.ptt.cc/bbs/Railway/M.1428754929.A.CE9.html
: → ontherun3325: 真的不正
: → ontherun3325: 當然沒有 但一定不是台鐵的人 台鐵不可能有正妹
: https://www.ptt.cc/bbs/Railway/M.1429455825.A.F17.html
: → ontherun3325: 小妹一定不正
: https://www.ptt.cc/bbs/Railway/M.1425487339.A.721.html
: → ontherun3325: 根本不正zzz
: 查,鐵道板板規:
: 3.2.3 使用暴力、情色、謾罵、污穢、或不雅詞形容文章、影射特定或不
: 特定人士、組織、團體之行為
: 補一個無關的判例參考
: https://www.ptt.cc/bbs/Tobacco/M.1409406860.A.01E.html
上面這邊都已經在以上來信中解釋了。
如果「不正」就是罪惡的話,一堆人都要抓去槍斃了
作者: fireneo (Josh)   2015-04-26 07:24:00
不得不推您的第一句 太棒了!!!!樣本? 您連辦投票都不敢 M文S倒是很快雖然拿其它板判例來舉證,有待商議,但是一直狂洗那樣推文,您捫心自問真的覺得不算違規?就像我最後一封信說的,如果有人對待您身邊的女性說一定不正 您真的會處之泰然? (當然我不是處之泰然或是真的有朋友被侮辱到,只是路見不平)PTT是講情理法的地方,有些地方罵國罵就被處分,難道也要用槍斃(或是其它激烈執法辭彙形容?)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5-04-26 19:05:00
給樓上,我已用其他法條做為理由向板主檢舉
作者: fireneo (Josh)   2015-04-27 19:28:00
辛苦了,但是可以看出執法度結果真的不一?看了看不知道是你沒檢舉那四個字,還是另一位板主也不認同該四個字有違反板規?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5-04-27 23:34:00
不只執法度結果不一,兩個板主一個不受理檢舉,另一個卻受理檢舉並發布處分公告,真是兩個板主雙重標準
作者: fireneo (Josh)   2015-04-27 23:37:00
這,T板主不是處理了嗎?(小誤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5-04-27 23:43:00
他是處理了,卻無視板規10.4
作者: fireneo (Josh)   2015-04-27 23:45:00
真的欸 還有犯罪追溯期30days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5-04-27 23:48:00
看看下面的信件,你就知道這兩位板主根本各做各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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