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Aviation版 文章相關違規 板主群未處理

作者: Guis (Water Water)   2019-03-02 22:19:26
※ 引述《skyjazz (史蓋爵士)》之銘言:
: 使用者透過站內信向板主檢舉疑似違規之文章,
: 若是真有違規,則需依板規處分並於板上公告周知;
: 若檢視或討論後認定無違規,也應回覆檢舉人說明裁定無違規之緣由,
: 不然容易遭使用者誤會為怠職或縱放違規文章。
: 檢視 Aviation 板近期板務處理公告,直至2/18都還有水桶紀錄,
: 兩位板主應非事務繁忙以致無暇處理板務,
: 因此請 PCH800618 板主、Guis 板主兩位於三日內至 L_LifeInfo 組務板說明本案狀況。
1. 使用者 TsukimiyaAyu 發文,推噓文達到 X2,
根據 [發文及回文規則第17項] 應由板主介入處理卻未處理,
且違反 [發文及回文規則第10項]「臆測性質、缺乏事實根據、似是而非之文章」
A: X2的部分新聞內容確有爭議性,惟板規10主要係規範發文者自行臆測
倘具新聞來源,臆測主體為記者,故非屬板友需付之責任
僅能加強勸導避免發布具有爭議性新聞。
2. 使用者 TsukimiyaAyu 於多篇新聞類發文底部加註心得,應已違規。
A: 因罷工事件延燒,自2/10起暫時停止開放新聞評論
該板友雖明顯是針對板主,但其加註之文字仍屬事實,板主即使無奈
也不能做相關懲處。只能針對未來倘有其他違規事實,將另案辦理。
以上說明
作者: PCH800618 (PO)   2019-03-02 22:28:00
附議
作者: chocopie (好吃的巧克力派 :))   2019-03-02 22:56:00
[發文及回文規則第10項] 並未註明「若是新聞類文章,則發文使用者免責」相關條款。航空版為生活資訊專業看板,與八卦版不同。使用者發文前,自應審慎評估文章來源與內容可信度,方能符合本看板版規之要求,與臆測主體是否為記者並無關聯。版主群認為「僅能加強勸導」,而該篇發文後至今未見任何一篇相關勸導公告?
作者: Guis (Water Water)   2019-03-02 23:09:00
板主不想介入兩位板友的個人紛爭中#1SNHcUQ2本人亦於2/10公告請注意發言因事件已過目前暫無打算再挑起板友情緒的構想以上,還請見諒
作者: chocopie (好吃的巧克力派 :))   2019-03-02 23:14:00
如果這是對於「僅能加強勸導」的解釋,那麼在該文章X2後實際上並未勸導、以及未於三日內回應此案件的消極態度,客觀認為版主群可能有預設立場。
作者: Guis (Water Water)   2019-03-02 23:15:00
若是二位板主對於TsukimiyaAyu有預設立場,早就設法桶他了
作者: chocopie (好吃的巧克力派 :))   2019-03-02 23:16:00
另,該篇X2文章,是發表在2/10注意發言相關公告後。
作者: Guis (Water Water)   2019-03-02 23:17:00
此案確實板主因兩人最近工作較忙較晚回覆~ 尚請見諒若小組長需處分板主未於期限內回覆,我個人沒有意見
作者: chocopie (好吃的巧克力派 :))   2019-03-02 23:23:00
你可能誤會,我並無特指版主群對於T使用者有預設立場,而是認為:在華航罷工特殊期間,對於處理此篇X2文章有預設立場。若版主群要以擴大解釋版規作為處理方案,那麼尊重版主決定。
作者: Guis (Water Water)   2019-03-02 23:45:00
其實二位板主在工會文章的部分,都沒有刻意刪文不論是轉新聞或是自行貼文…不然cute320518早就被桶了…有時候板主真的很想桶,但是礙於板主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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