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證03] 不服 Aviation 板 板主判決(信件)

作者: Guis (Water Water)   2019-08-24 17:46:41
※ 引述《chocopie (好吃的巧克力派 :))》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chocopie 信箱]
: 作者: chocopie (好吃的巧克力派 :))
: 標題: Re: 判決請見諒
: 時間: Wed Aug 21 03:44:28 2019
: ※ 引述《Guis (Water Water)》之銘言:
: : 因為當事者投訴
: : 我跟P板討論後
: : 這兩個都必須要判決
: : 還請見諒~
: 關於這兩項判決,容我以下補充。
: 首先關於第一項,
: 使用者 bigfish0330 目前在航空版的發文共計15篇,
: 其中有 13 篇 ip 皆是 140.112 台大校內 ip,且並非宿舍ip。
: 其在八卦版所發表航空罷工相關文章也是類似情形。
: 根據本人曾從事台大校內相關網路管理職務的經驗,
: 其相關發文的 ip 子網域範圍,
: 多屬於供台大校內無線網路或 VPN 使用之浮動 ip。
: 已畢業之學生並不能使用 VPN 來取得此類 ip,
: 推斷使用者 bigfish0330 尚未畢業的可能性較大。
: 因此,在 "版主到底什麼時候要辭職" 此篇文章中,
: 根據該文章顯示之發文 ip ,
: 詢問 bigfish0330 何時畢業又或是畢不了,
: 即是呼應其於罷工期間,無論是在航空版或八卦版,
: 不分晝夜地特地使用此類台大 ip 的偏頗立場發文行為,
: 並質疑其到底什麼時候才要停止如此 "特殊" 的 PTT 使用方式、
: 何時才要讓航空版版面回歸正常,抑或是 '反罷工' 之後還要 '反版主' ?
: 此推文質疑,並非與該篇文章無關。
基於原文與推文之關聯性
看不出原文與原PO詢問bigfish0330台大是否已經畢業彼此有關連性
故經當事人檢舉後以推噓文規則4進行判決
: 至於第二項,
: 使用者 TsukimiyaAyu 回文在先,有引戰嫌疑,
: 其無法於文章 #1TJHxPME 提出證據,證明我是左派工會成員。
: 我所質疑之問句「你是跟長榮內部管理有特殊性關係?」也並非陳述句,
: 並等待 TsukimiyaAyu 回答該問題,以釐清其回文動機,
: 是屬一般性關係?(e.g. 因為自己就是長榮相關立場員工)
: 或是特殊性關係?(e.g. 因為自己認識的某某某是長榮相關立場員工、或其他特殊情形)
: 若非與長榮有任何性質關係,又是有其他原因才會有此回文?
: 所有使用者於 PTT 之公開發言,皆為可受公評之事,
: 當然也包括 TsukimiyaAyu,
: (其最後也未於文章下方自行澄清其回文動機)
: 使用者應對於自身行為所受公評自行負責,或作出澄清。
: 什麼時候 TsukimiyaAyu 的針對式回文行為,變成是我要為他負責?
: 他可以挑我出來回文,而我根據他的回文問他問題,卻變成不實指控?
: 我為什麼不能發問、質疑他的針對式回文行為?
: 此項關於不實指控的判斷基準,已經太過於偏向 TsukimiyaAyu。
: 另外,此項目為發文而非推文,應不適用推噓文規則2。
: 當事者以錯誤對應之規則所送出檢舉,應屬無效。
: 以上是兩項補充,
: 我的意見是這兩項檢舉都是基於個人恩怨,本不應受理,
: 即使受理,綜上所述,是否違反版規也仍有爭議。
: 請重新評估,謝謝!
此點板主無法確認原PO所述"特殊性關係"
到底意指特殊"性關係" or "特殊性"關係
惟板主討論後認定不可以"疑問句"方式來規避板規對於扣帽子及不實指控之規範
故經當事人檢舉後以推噓文規則2進行判決
以上為板主回覆
再麻煩小組長協助覆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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