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ote:此申訴分類僅限被處分認定人懲處(水桶、警告等)適用。
其他事項請使用 [檢舉]
一、申訴人:elynn889
二、為認定或處分之人(板主)/看板名稱:Tudo11927/Road
三、認定或處分之事由、內容:
1、犯下各板規者,初犯警告,再犯水桶七天,累犯者最重可永久水桶
部份板規有特殊條例則依其規定。
【1-1.因發文遭警告者。其文章亦將一併劣文退回。(2009.3.9 增 2012.3.18 修)
【1-2.初犯定義 .前次警告or處刑期滿 18 個月者。(2012.1.1試辦 6.11修)
3、本版 禁止 完全無關道路資訊/公路版的亂板行為。
Road板板主 Tudo11927文章 #1XGNSSdN (Road)認定本人違反板規三,將本人處分並退文
四、不服之理由:
(一)查Road板板規三,禁止完全無關道路資訊,先予敘明。
(二)該板從開板至今,板規從未並未明定「道路」定義,完全由板主自由心證認定,本人在本次處分前認為板規所指之「道路資訊」討論範疇應係我國相關法規(例如: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公路法、市區道路條例、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等)而定,亦即包含公路硬體建設(標誌標線號誌等)、公路軟體建設、相關法規討論、駕駛制度等任何與道路相關之文章,應可屬道路範圍內。
(三)板主認定本人文章不符合板規所指之「道路」範圍,惟板規中並未明確說明「道路板」討論範疇為何,即以板主職權擴大解釋條文,有其爭議性。
(四)另查本人文章與所附新聞,已針對地方政府設置機慢車兩段式轉彎標誌之必要性、我國行人設施之設置說明,希望將文章推文討論放在前述兩個重點。
(五)板規三明定禁止完全無關道路資訊,其處分之前提下係「完全無關」,查教育部字典查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完全」係指完整、齊全、純粹、全然、成全、完整保全;「無關」係指「相互間沒有連帶的關係」,本人認為完全無關係指完全沒有任何連帶之關係。
(六)本人去信與板主溝通,板主仍維持原判,本人不服。
五、所附證據:相關證據(含板主判決公告、水球或信件溝通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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