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 losttdd 申訴 coon182 案

作者: skyjazz (史蓋爵士)   2024-05-20 01:24:51
【裁判字號】 D0100
【裁判日期】 民113.05.20
【裁判案由】 losttdd 申訴 MRT 板主 coon182 案
【裁判全文】
申訴人 losttdd 不服板主 coon182 退文及水桶判決,
  經審閱該板文章、該板板規與站規,做出判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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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文
申訴案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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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一、
依本組申訴案,文章代碼 #1c1dt8HK 辦理。
二、
援引 MRT 板規 #1VyT8S7L (MRT):
│ 第 三 條 討論時請注意網路禮儀 │
│ │
│第一款 針對地域性人事物的比較或評論時,請彼此尊重,禁止攻擊特定地區。 │
│ 文章不得出現針對特定地域人事物攻擊文字。 │
│第二款 文章不得針對特定族群,進行攻擊、挑釁、謾罵等行為。    │
│第三款 禁止政治、地域、種族、語言等引戰,意圖與人引起紛爭。   │
│第四款 文章內容不得意圖針對前篇發文或推噓文;若為當事人受到原文針對 │
│ 需由當事人提出檢舉;推噓文吵架可由任一人提出檢舉。 │
│ 第五款 文章內不得出現明確針對板友人身攻擊之文字,由當事人提出檢舉; │
 │     或未經許可擅自公布使用者個人資料,可由任一人提出檢舉。    │
│ 第六款 未經查證,不得散播不實資訊消息,誤導板友,以造謠論。     │
│ 第七款 若任何文章(轉貼/新聞/心得)等等,使得板面討論內文有爭吵紛爭 │
│ 之嫌,板主得視情況先行鎖文。                 │
│ 第八款 任何文章編輯或刪除推噓文需均經過原推/噓文者同意,若未經同意 │
│ 擅自修改者,以本款論處。不當連結、非蓄意狀況請附加說明。 │
│ 第九款 違反本條者,得處以水桶15日並記點一次(原警告)。 │
│ 唯本條違反第五款人身攻擊,水桶一個月並記點兩次 │
│ 違反第三款、第六款、洩漏個資,原文退回,水桶一個月並記點兩次 │
三、
判決說明:
1.
使用者 losttdd 於文章中討論機場捷運蓋隔音牆議題及於文章中懷念過往捷運線路,
板主 coon182 認為其文章分別涉及造謠及引戰,裁定水桶退文處分。
檢視使用者發表之文章,
一篇明確有提到"機場捷運之所以都不設隔音牆的原因"等言論,
而非使用者於申訴文中所述,
僅指稱"機捷多數地區未設"、"特別描述新莊副都心部份沒有設置隔音牆",
即便經板主提醒後,使用者有修改文章標題及編輯文章修改部分內文,
仍留有引發爭議之言詞未見修正,
故板主依其所查證裁定使用者文章內容違反板規並無不當;
第二篇文章則可從文章內容及所附圖片連結得知為懷念舊捷運路網,
然文章內容僅提到"簡單明瞭人數也沒有這麼多",
並無對懷念原因提出更進一步的論述或佐證,
板主依板規及看板板風判定文章內容屬引戰,並無逾越板規解釋範疇,
群組尊重板主裁量,本案維持板主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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